一个法学家眼里的世界、人类与法——读《法的自然精神导论》
谢鸿飞
【全文】
一
严格说来,在当前的学术语境中,这算不上一本法理学和法哲学著作。作者在一开始就指出他要讨论的法是“广普化的法”,是一种宇宙现象(第6页)。我倾向于把这本书看作一个宇宙个体的世界观宣言。同时,作为人类的一分子,作者还向我们传达了他对我们生存焦灼、不安和忧虑。因此,我把它的内容粗略地分为两部分,即关于宇宙的本体论(作者好象不喜欢本体论这种表达),以及关于人类的生存论。这两部分再次彰显了作者的“学业主辞”——体变相演用显,同构互助自足,参与超越趋真(《互助与自足》,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封3)。
在前一部分中,作者显示了他对中国传统哲学和西方哲学驾轻就熟、信手拈来的气度。他认为,传统体用关系中的“用”有两层含义,一是存在本身;二是指主观规定的在。据此,体用关系也有两层:一是用之所以为用的原因,它研究存在的构成、功能、形式、质料、规则等等。二是用之所以为用的意义。它研究人的安身立命之所以。围绕第一层建立的知识体系是自然哲学;围绕的二层建立起来的哲学可称为道德哲学和心身性命之学。在作者看来,西方哲学对第一层的关注很多;中国哲学对第二层的关注很多。(第34页)。作者进一步认为,西方哲学是轻视体的,这使西方思想本身误入歧途,哲学成了存在的工具。而中国哲学讲体讲用,是一种对世界的跳跃式思维,从体的绝对性一下子跳到了用的相对,通常隐去了如何才相对、如何为有的重大过渡环节,缺失了存在之为存在的动因。这使中国哲学线形化(第二章第一节)。
说实话,对这种综合比较,我一直认为是有限度的。比如说西方重第一层次,想想海德格尔那咄咄逼人的质问,想想浮士德这个被斯宾格勒视为西方人形象的可爱人儿,这是可以成立的。但是,西方也还有沉迷于憨醉中酒神,跋涉在天路历程中的圣徒。就理论总结而言,有康德的三大批判,有几何心灵与敏感(直觉)心灵(帕斯卡)、酒神文化/日神文化(本尼迪克特)、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李凯尔特)等“两种文化”(斯洛)的分野。
真正重要的是,在传统中国哲学的体、用之间,作者加上了一个中介:相。相是一个非常难以界定的概念。在佛教中,“相”是指“事物之相状,表于外而想象与心也”。作者把它归结为六种义蕴(第40页)。它非体非用,亦即体即用;即承载无,也承载有。作为体的相,是指时、空、形、能等存在者的属性;作为用的相,是指存在者构成的要素和原因,它使存在者或用显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