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来讨论正义的话题,似乎不合时宜。首先“正义”的内容和外延总是因人而已,不同的人对于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非正义的理解不会相同。正如博登海默所说,正义有着一张protean face。其次,正义的话题通常与人群、社会、国家、民族、制度等等这样一些非个体性的概念相联系。如博登海默说“正义侧重于法律规范和制度安排的内容、他们对人类的影响以及他们在增进人类幸福与文明建设方面的价值,正义的关注点可以被认为是一个群体的秩序或一个社会的制度是否适合于实现其基本的目标”。而摆在我们面前的只是四个人的故事。
。这的确只是几个人的生活,但是个人生活的叠加、冲突、融合才构成了我们今天的社会生活。如果说这四兄弟的复仇行为因为对社会整体的秩序造成威胁和危险的隐患所以是不正当的,那么这四个兄弟本该受到保护的健康与安全、自由与安全又有谁能以合理的方式来弥补呢?难道他们应该默默承受被强加的种种不公与摧残吗?对于他们四个人来说,正义究竟能够以什么样的面目出现呢?
也许有人会认为,既然Micheal可以如此自如地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那么他应该通过一种合法的途径来伸张正义。有过一点法律根底的人自然想到的是这样一种过程:可以请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或是先收集证据材料,然后提起高额民事赔偿诉讼。问题在于证据在哪里。且不说多年过后这样一种造成人身精神严重损害的侵害行为即使在美国也不可能通过客观上的身体检查等途径来收集证据,即使是当年又有谁能够在那样一个充满暴力无法无天的管教所里搜集到教官性犯罪的证据呢?而仅有当事人的陈述是不可能定罪的。仅仅知道真相是不能够将凶手绳之以法的。
法律从来就不能够解决生活中所有的冲突和纠纷。当一种解决纠纷的模式可以不断被重复运用以尽快解决问题时,不可避免地会将一部分冲突和纠纷挡在法律大门之外,由于诉讼成本、诉讼技巧,诉讼造成的当事人个人信息的公开化等等问题。Then,what’s the justice in action?这其中的受害者又应该以怎样一种方式去寻求救济呢?
正义应该注重于大多数人的利益,但是首先应该充分关注每一个体的利益,这是多数人利益得到重视和保护的重要条件。毕竟谁也无法预料,自己何时会论为那些被忽视的个体中的一个。
影片最终如此表达了一种社会正义:杀人者没有好下场,知法犯法者永远受内心谴责。它暗示了这样一种私力复仇所必然导致的悲剧。也许我们只能说这个故事从开始就注定是个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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