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民主的真实含义--卢梭民主观批判在西方古典民主学说中,不少思想家倾向于把民主理解为一种治理国家的方法。它的直接定义是"由人民实行统治",即由一国中大多数人对国家进行管理。正如前面指出的,卢梭对于民主的理解也属于这种看法;不同的是,他更主张由人民直接管理,否认代议制的作用。实际上,这种民主观念在今天仍然十分流行。许多人认为,这种定义概括了民主的真实本性,在他们看来,多数人对国家的管理实行得越彻底,越直接,那么一个政权便越民主。
毫无疑问,这种民主观有相当的合理性,尤其是考虑到它直接否定了个别人或少数人有权控制大多数人的命运和权利。但是同样需要指出的是,它远没有深刻地揭示出民主的实质,特别重要的,它没有能清楚地说明民主与专制集权的本质区别。让我们来认真地考察一下这个问题。
这条定义的最大缺点,在于它没有说明甚至根本忽略了民主概念后面隐含的价值论基础。要看清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必须明确这种民主观的前提:为什么应该由人民而不是君主或少数人管理国家。对这一问题的通常解释是,国家存在的目的是谋求人民或大多数人的普遍幸福和利益。显然,只有大多数人自己才清楚地知道并解决自己的利益何在,自己的幸福是什么,因此,最合理的方式是由他们来实行管理。
这就意味着多数人有权利要求少数人牺牲自己的幸福和利益,这就与我们关于人人平等的民主原则产生了冲突。同时,它也可能带来一系列荒唐的结论,如承认一国中占人口多数的民族有权奴役少数民族从而否定民族自决权,或是承认古希腊城邦的公民有权蓄奴等等。第二,这种解释使得民主与专制之间的区别失去了意义。很清楚,在民主后面显然存在更深刻的价值基础,这就是人道主义原则。人并非象卢梭等人所理解的那样,只是一种外界的消极产物,只是单纯的"自然人",一种屈从于客观必然性和自然本能的生物。人的最本质特点,在于他的创造性活动,他对自身存在意义的认识和特有的理想活动,在于他能按照自己独特的价值观念去能动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超脱必然性的束缚。他与动物的根本区别,是他不去单纯地适应自然界,只是求得生存和本能的满足,而是要不断创造,不断追求自身的全面自由的发展,从而最终实现自己。正是在这种人道主义的基础上,出现了"人人平等"的观念。"人人平等"意味着每一个人都有权作为人而存在,任何人也不能把其他人当作物,把其他主体置于自己意志的控制之下。人权或个人权利概念也发端于这种人道主义,它的意义在于要概括人作为社会和自然的主体具有哪些最基本的、不容剥夺的权利,其目的是要防止人被"异化",人被取消自己的本质。专制暴政的最可怕的罪恶还不是它所带来的落后、愚昧和普遍的贫困,而是它从根本上否定了人,是它对人的权利和尊严的扼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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