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社会契约论》
陈绪纲
【全文】
就是对雅各宾专政抱着最为同情态度的历史学家,也很难对他们在恐怖时期所犯下的令人发指的暴行不置一词。但一般而言,人们总是怀着体谅的心情来回顾这段充满血腥味的历史,认为这在当时严酷的国内外形势下是不可避免的,那些残酷的专政措施都是不得不采用的自我保存手段。
对这个问题可能有两种看法:一是上述的"不可避免"论,另一种则断定恐怖时期的状态正是雅各宾专政的本质体现,就是说,即使没有热月政变,他们仍然不可能建立严格意义的民主社会,恐怖时期的暴政将持续下去。更确切地说,他们力图维持的将是这样一种政权形式:在其间一群人或一个集团垄断了一国的立法、行政、司法、军事和外交等大权,集全权于一身(米涅:《法国革命史》,第215页);成千上万的人可以不加审判而被治罪监禁,或是在经过没有任何法律意义的宣判后被送上断头台①;人们可能因为一句话或一篇文章而遭逢灭顶之灾②;一个人可能因为政治信仰或宗教信仰而被处以极刑;人们的财产和自由可以被任意剥夺。简言之,在这种专政下,除了没有君主的称号外,一切较之最暴虐的封建专制都有过之而无不及③。第一种看法显然是站不住脚的。问题并不在于去争论当时的历史条件是否真的如此严酷,以致于他们不得不实行这样血腥的专政;关键在于,一旦一个人或一群人执掌了专制君主所拥有的无所不包的权力,而且没有任何社会集团有能力以和平的方式合法地对他们进行干预,那么民主社会不仅在当时不可能存在,今后也永远不可能存在。道理很简单,在他们垄断了国家权力以后,实不实行他们所许诺过的民主,就成了他们的意愿问题。他们可能不给,也可能出于好心给出一份,也可能全给,或是给了又收回来,但这和寄希望于一个开明君主有何区别?而且,民主的实质,不是恰恰在于要避免这种可悲的状况吗?
所以,我们很自然选择了第二种看法。不过,同样明显的是,很难简单地把象罗伯斯庇尔和圣鞠斯特这样的革命家和专制君主等同起来,他们的言论著述中充满了对专制暴政的刻骨仇恨,对民主社会的狂热追求。因之,人们不能不面对这样一个问题:是一种什么思想基础或什么样的理论促使这些激进的理想主义者以毫不留情的手段来实行专制,以致陷入事与愿违的悲惨境地?
我以为,答案就在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中,在这本法国大革命时期革命领袖们所"共同钦崇的圣经"(罗素语)里。本文的核心思想可借用英国政治思想家盖特尔的下列论断予以概括:要为恐怖时期暴政负责的正是人民主权说,"任何一种不受限制、约束的权力,哪怕是人民主权,都可能导致最彻底的专制,恐怖统治使法国人民清醒地认识到了这一事实"(G.R.Gettell:《政治思想史》,英文版第2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