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想的语言情境向每一个感兴趣、对现实情景满意或者不满意的的主体开放,使之可以参与商谈并为自己的观点辩护;
2.它能摆脱强制、统治、权力游戏等纯粹工具性和策略性的动机;
3.它能把那些存在于参与者意识中的观点、诉愿、知识充分的展示出来;
4.它能使人们自由地就讨论的事项达成共识,这种共识可以根据进一步的商谈进行修正。
遵循以上标准的商谈是一种理想型商谈,它对参与者的态度提出了虽然不是很高的但是严格的要求,那些拒绝参与正在形成的合理共识的人,对交谈施加不正当的压力和限制的人,不在自由的交谈中提供有效证据的人,以及不尽力陈述自己的观点并说服所有其他人最大限度地接受自己观点的人,都破坏了商谈的伦理规范。也就是说,参加者是一个积极的、自律的、和平的、有根有据的“讲道理”的人,是有交往理性的人。它对事实的陈述是真实的,对规范的陈述是正确的,对感受的陈述是真诚的。这样哈贝马斯就贯通了客观世界、制度世界、主观世界的分割,使真、善、美统一起来,也就不会出现韦伯所说的情况——“专家没有灵魂,纵欲者没有心肝,这个废物幻想着他自己已达到前所未有的文明程度。” 哈贝马斯摆脱了韦伯的悲观主义的情绪。
哈贝马斯认为,商谈可以形成必要的共识,由于这种共识的形成是通过无限的反复的可调整的商谈,因此这种共识不是压迫性的,虽然要打破各个价值领域分离的壁垒,但并不破坏每个价值领域所特有的洞见。哈贝马斯还企图给真理留下一席之地,而不想把它直接就赶出其曾经拥有的尊贵宫殿。希望在进行道德批判和审美批判同时又不威胁到真理问题的首要地位。 因为,在交往行动理论中,陈述的真实是商谈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商谈才可能是有理性的,参加商谈人的善意、合乎规则才是有意义的。而且,真理较为稳固,不是完全个人化的,是可以达成共识的,而不象审美经验,完全的个人化,即使丑陋也是可以进入审美者的视界,并被崇奉,因为本来就无所谓美丑。哈贝马斯同时还坚信通过无限进行的、没有约束的研究可以产生出真理。对于哈贝马斯来说,真理不但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
对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波斯纳提出了如下的批评:
首先,波斯纳认为哈贝马斯那种“坚信通过无限进行的、没有约束的研究可以产生出真理”的观点是“部分的将区分正确与错误(有保证的与无保证的,或者理性的与非理性的)信仰这样一个认识论问题转化成为自由研究与受权利约束和歪曲的研究这样一个政治问题。”但波斯纳指出“所谓政治上的共识不就是强者的意志的委婉称谓?因此,那些做出了“客观的”决定的法官又是什么,不就是演绎出社会的权利关系中的涵义的人吗?”波斯纳否认在现实世界中,有可能实现真正的“无限进行的、没有约束的研究”,现实的条件总是严重的约束着研究者,尤其是制度条件。波斯纳同时认为真理并非如“油盐酱醋”一样是不可或缺的,“真理只是长期看来人们注定会相信的东西(皮尔士),真理就是那些相信了就会有用的东西(詹姆斯),或者真理是各种思想的竞争中存活下来的东西(霍姆斯)”。所以,我们所需要的不在于真理而在于为社会需要证明是合理的信仰,尽管将这些信仰冠之以真理的称号未尝不可。总之,在波斯纳看来,真理不但是不可能的,又是不必要的。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