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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扯淡较真儿:观看《九品芝麻官》之后的闲言碎语和微言大义

  然而实际的发放往往不能全额支付大米,而有所谓“本色”与“折色”的区分。“本色”又包括三种给付方式:一种是月米,不问官职大小,每月只发给1石,全年共12石大米;一种是折绢米,绢一匹当银六钱;还有一种是折银米,六钱五分当米一石。所谓“折色”,又分为本色钞和绢布折钞。本色钞,十贯(大明宝钞,纸币,明朝法定货币)折米一石;绢布折钞,绢每匹折米二十石,布每匹折米十石。xi
  具体的折算比例明代各朝情形有所不同。洪武年间官俸全给米,有时也钱钞兼给。兑换比例为钱一千,钞一贯抵米一石。永乐年间米钞兼支,比例与官品高低正成反比。品阶高的支米四、五成,低的米占七八成。成化年间,两京文武官员折色俸更有上半年折钞,下半年给苏木、胡椒的。由于当时宝钞贬值,一贯仅值钱二、三文,折算下来米一石仅合二、三十文。万历四年折算比例又有所变化:四品以上米二银八,八品以上米三银七,九品以下则四六开,在官各役米银对半。xii有人计算过,按照常规,明朝七品知县每年实际领到手的是12石大米,27.49两银子,360贯钞。这360贯钞按照10贯钞折俸1石的比例顶了36是大米,但由于宝钞贬值,这些钱在市场上未必能够买到4石大米。如此算来,一个知县每月实际领到的薪俸,其实际价值不过1130元人民币。xiii
    到了清朝,一品京官的年俸不过白银180两,二品155两,最低的九品则只有35两。同时每两俸银配给俸米一斛。到了咸丰光绪年间由于国库吃紧,京官俸禄还要打八折。xiv外官的情形笔者尚不清楚,姑且比照京官待遇。另外从影片结尾皇帝之死来判断,笔者隐约感觉影片附会的是同治年间的事。不过即使因同治中兴年景好些,包大人最初年俸也不过35两银子外加35斛老米而已。据此推算,初次受贿所得的3000两银子几乎相当于包大人七八年的工资了。难怪他在影片里会那么高兴!
  二、“八府巡按”、“三堂会审”及太监干政
  影片的真正展开是从包龙星因偶遇皇帝而被封为“八府巡按”开始的,随之而来的就是“三堂会审”。但是这里的“八府巡按”和“三堂会审”怎么听都让人觉得像是在模仿那出著名的京剧“玉堂春”——张三公子金榜题名后当上了“八府巡按”,回来重审玉堂春一案。但那可是说的明朝的故事。而且更有趣的是参与会审的各方之中除了“八府巡按”包青天外,还包括与本案有牵连的当事人的父亲、其他部的侍郎。而且初审本案的地方官(七品知县)以及大内总管太监也都莅临现场。
    (一)巡按
  所谓巡按,即巡按御史,在明代很是盛行。《辞海》上说“明代派遣监察御史分赴各省区巡视,考核吏治,称为巡按。永乐后定制,以一省为一道,分道出巡,其品级虽低,而可与省区行政长官分庭抗礼。知府以下,均奉起其命,事毕还京。”xv这种说法其实是误将明代的十三道监察御史当成了巡按御史。经查,洪武年间曾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共110人,其中浙江、江西、河南、山东各10人,福建、广东、广西、四川、贵州各7人,陕西、湖广、山西各8人,云南11人。xvi各道监察御史按辖区出巡,“核对有司之刑案力理情形,同时亦可接受军民词讼”。xvii而巡按御史则是在十三道监察御史之外额外派往各布政司地区的中央监察官员。xviii虽然巡按大多由监察御史充任,但是其“额有数、驻有常地”。根据与舆纪要图所载,明代向各地分派巡按御史的情形为:京师11人,南直隶9人,山西1人(另有巡盐御史1),陕西2人(另有巡茶御史1),浙江1人(另有巡盐1,或清军1),河南、江西、湖广、福建、广东、广西各1人(或清军1),山东、四川、云南、贵州各1人,另有钦差清军兼理云贵御史1人,共计38名,分别派往15省(含京师),另有专门巡察盐、茶等事项者。xix可见二者在分派人数、出巡范围上都存在很大差异。此外二者在实际分工上也有不同:监察御史的出巡实际上相当于提供一种例行的巡回法庭,以消弥因管辖地域阔远而带来的不便,避免失误;而巡按则是以恤刑和审理疑狱为主的一种临时机制,xx如《明史·职官志二》所载:“巡按则代天子巡狩,所以按藩服大臣、府州县诸考察,举劾尤专,大事奏裁,小事立断。按临所至,必先审录罪囚,吊刷案卷,有故出入者理辨之。”xxi因此二者实在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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