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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我一无所知————浅谈《申辩篇》中“自知无知”的观点

  苏格拉底得出这个结论后,又进一步探究人类这种无知的根源和获救世主的方法。他指出,人类之所以不得探求事物的本质,仍是因为“肉体使我们充满了热情、欲望、怕惧、各种胡思乱想和愚昧,……冲突啊,分帮结派呀,战争呀,根源在哪儿呢?不都是出于肉体和肉体的贪欲吗?……(肉体)阻碍我们只剩真理”。(2)从这段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苏格拉底对当时雅典社会中种种苦难、残暴、不义、愚昧、贪欲等非“善”的东西看得太透,也太深恶痛绝了,以至于他认为肉体的欲望里是阻挠人们达到真理的罪魁祸首,甚至于痛恨和摒弃肉体本身。他指出:“我们要求的智慧,我们声称热爱着的智慧,在我们活着的时候是得不到的,要等死了才可能得到。……我们要接近知识,只有一个办法,我们除非万不得已,得尽量不和肉体交往,不沾染肉体的情欲,保持自身的纯洁,直等到上天解脱我们。……脱离了肉体的愚昧,自身是纯洁的了,就能和纯洁的东西在一起,体会一切纯洁的东西——也许,这就是求得真实了。”(3)只有脱离了肉体的羁拌的不灭的灵魂才能求得绝对的真理,绝对的“善”,这样,苏格拉底对予绝对的、本质的“善”的追求以及他对于人类无法求得这种绝对的、本质的“善”的自觉,最终把他引到神学的路子上去了。
  这些就是苏格拉底“自知无知”的观点的来龙去脉,或回前因后果。或许有人会指责他的“前因”,即对绝对本质的追求过了头,因为脱离了一切特殊因素的绝对的、本质的“善”,最终只能停留在思想的彼岸,超出了人类的理性所能及的范围;或者有人会指责他的“后果”,即对不灭灵魂的想望,灵魂只有摆脱肉体才能求得真理的信念对于临死的人来说固然是个慰藉,但对于大多数仍然得活着的人来说却不能不说是一种绝望。然而不管怎样,“自知其无知”的观点仍然是对人类理性所进行的自觉而深刻的反省。它给哲学提出一个命题,即人类能否正确认识自己,包括人类自身及其所处的世界?或者说,人类在多大程度上能认识自己,有没有人类理性所达不到的领域?对此,苏格拉底始终对人类理性持怀疑或保守的态度。不管后人如何评价苏格拉底及其学说,“自知无知”的观点仍然能给今天的我们以深远的启示。
  首先,它让人们对民主制度进行反思,对“多数人的暴政”产生警惕。
  自从人类发明民主制度以来,一直为之深深陶醉,对其孜孜以求。雅典人对自己的民主制度同样感到骄傲,伯里克利不无自夸地指出民主政体的确立,使政权掌握在全体拥有公民权的人手里,“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人们不仅关心私事,而且也关心国事”,在这样一个制度下,人们似乎就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创造自己的幸福了。然而事实恰恰相反恰恰相反,雅典人的民主制度把自己推入了战争的深渊,带来无穷无尽的苦难。正是如此,苏格拉底才会对雅典的民主制度产生轻蔑的怀疑。这并非像后来有些人所说的那样站在统治阶级一边反对、仇视民众(苏格拉底同样也批判专制政权),而是由于他看到了“无知”的大众多么容易受少数人的煽动和蛊惑,看到了民众心目中所谓的“光荣”和“勇敢”的追求带来的血腥的后果,看到了隐藏在民主那层温情脉脉的面纱下冷酷的罪恶的东西。在苏格拉底看来,世人都是无知的,却自以为自己掌握了智慧,能主宰自己的命运,结果只能为别有用心的人所蛊惑和利用。他不无嘲讽地指出:“用豆子拈阄的办法来选举国家的领导人是非常愚蠢的,没有人愿意用豆子拈阄的办法来雇佣一个舵手、或建筑师、或奏笛子的人,或任何其他行业的人,而这些人如果做错了的话,其危害是要比在管理国务方面发生错误轻得多”。(4)即以在许多情况下,并非多数人的决定就是好的,因为无知的叠加结果还是无知;同时多数人聚在一起,还容易产生狂热的情绪,这种情绪地旦为一些人所掌握或引导,就会产生一股难以抗拒的力量,把自己推入苦难的深渊——雅典的民众不就是在少数驾驭者的蛊惑下,用“民主”的方式决定了战争,用“民主”的方式处死了苏格拉底吗?——多数人的民主就成了“多数人的暴政”,苏格拉底痛苦地发现这一点。因此,在他看来,与其服从“大多数人的暴政”,不如让“那个知道的人”治理国家。这个观点在民主已然成为潮流的今天是很难叫人接受的。然而我们可以回想到50多年前的德国,20多年前的中国,当受了在主宰自己的命运,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他们实际上只是在酿出一场又一场的悲剧;我们可以联想到什么在大谈民主制度的美国,其司法的最高权力却掌握在并非由人民选举出来的9个大法官手里,其实审判并处于苏格拉底这件事本身就是雅典的民主制度上一个不可磨灭的污点——民众投票处死了一个除了言论外没有任何罪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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