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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政府之基之二:联邦主义

  
  美国和英、法是渔业上的竞争者,美国渔业产品冲击英国和法国市场;美国和英法及其他大多数欧洲国家也是渔业和运输业的竞争者,这必将引起他们的不满;在对中国和印度的贸易中,美国妨碍了不少国家,分享了他们以前在某种意义上的独占利益,而且,“很容易看出其他各国人民和内阁可能逐渐感到嫉妒和不安,我们不能希望他们对我们在团结和海陆两方面的势力和影响的发展熟视无睹,处之泰然。”事实上,正如汉密尔顿在第十五篇中所指出的,邦联时期美国在外交上不能享有一个主权国家起码应有的尊严,不得不处于倍感屈辱的境地:领土和要塞被人占领,没有资格参加密西西比河的自由航行,而邦联政府却没有实力去赢得和平、尊重和尊严。它不能据有获得这些所必需的统一政策、最优秀人物的才能和经验:它不能协调全国各部门、没有军队;不能有效地管理商业。最后,杰伊痛心地指出,“不用多久,这种付出重大代价的经验就会告诉我们,当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处于这样分裂的状态时,必然是对自己不利的。”毕竟,“本国的衰弱和分裂,会招致外国的威胁,没有任何东西会比内部团结、强大和有效的政府更能保护我们免遭威胁了”。在第五篇里,杰伊还驳斥了把美国分为三四个小的邦联的说法,认为若如此,代替它们“友好联合”和利益一致的只能是猜忌和嫉妒,很快会使友爱销声匿迹,从而难以有效的抵御外国。
  
  二是邦联内各州的纠纷,而且这是比“在不联合的情况下将会招致外国武力和诡计的种种威胁”更惊人的威胁。在第六篇里,汉密尔顿指出:由于统治者的个人野心、商业国家在贸易上的对抗和竞争、甚至领导人的喜好、仇恨等私人感情的原因,都会引起国与国之间的敌对,所以,假如美国这些州完全分裂, 或者只联合为几个局部邦联,那么是不能指望它们和睦相处的,彼此会经常发生激烈的斗争。在第七篇里,汉密尔更详细地讨论了可能导致各州纠纷的情况。(1)领土争端。有几个州之间仍有不一致的、尚未解决的领土要求,而联邦的瓦解,就会给各州之间提出同样要求打下基础。而西部领土的广阔地区,就是提出敌对要求的广大场所,有时很可能会诉诸武力解决他们之间的争执。(2)商业上的竞争是赞成纠纷的另一重要原因,每个州或独立的邦联,为谋求利益,都会实行一系列独特的商业政策,这样就会形成差别、特惠和排外,从而引起不满。(3)联邦公债将是各州各邦联之间发生冲突的另一原因。先是分担,然后逐步偿清,同样都会产生不愉快和愁恨,怎么可能达成一条大家均感满意的分摊原则呢?(4)违背私人契约的法律,因为等于侵犯了其公民蒙受损失的那些州的权利,从而可以认为引起敌对的另一个原因,最终,真枪实弹的战争,而不是文字上的论战,将会惩罚这类万恶的违背道义义务和社会正义的作为。接着在第八篇里,汉密尔顿指出了上述情况会造成的可怕后果,(A)到处乱打的具有掠夺性质的战争,非正规军将会进行抢劫和蹂躏,个人灾难将会成为表示我们战绩特征的各种事件的主要图景。(B)由于战争和互不信任,我们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能看到在全国各地建立起的、已经成为旧世界灾难的专制机器。
  
  2、邦联政府结构和效能上也存在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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