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表明,法律的产生同商品经济是不可分的。在罗马帝国,在简单商品生产基础上出现了对后世具有重大影响的罗马法。在欧洲中世纪,罗马法又趋于复兴,17-18世纪公法兴起。在19世纪,私法取得了很大发展。但当时在“自由放任”的政策下,法律的作用还是有限的,社会仅需要有使私有财产和商品经济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安全和秩序,需要有进行交换以及解决纠纷的法律准则,需要有保证这些准则得以实施的执法和司法人员、组织和制度。在那时流行的学说是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所提出的“看不见的手”的原理:人们“所盘算的是他自己的利益,在这种场合,象在许多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12〕在西方经济学中,与“看不见的手”含义相当的话是“最好的政府是管理最少的政府。”都是指政府应实行“自由放任”的政策,不应干预资本主义经济的运行。但自19世纪末起,随着社会经济矛盾的不断增长,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日益加强。以美国为例,正如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P.Samuelson)指正的,“现代的人看来已经不再相信:‘最好的政府是管理最少的政府。’”“政府在
宪法上的权力被广泛地加以解释,被用来‘维护公共的利益’和‘督察’整个的经济制度……”〔13〕这里讲的政府在
宪法上的权力被广泛地加以解释的例证之一是指根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解释,联邦既拥有
宪法明白授予的权力,又拥有从以上权力引伸出来的默示权力,它是扩大联邦政府在干预经济领域方面权力在法律上和理论上的一个重要论据。美国宪法中规定的联邦管理州际商业的权力的规定也是扩大联邦政府干预经济的另一个重要依据。1887年的《州际商业法》和1890年的《谢尔曼反托垃斯法》是19世纪末美国政府加强对经济干预方面的重要法律。
当然,私有制社会的法律发展史也提供了法律阻碍商品经济发展的事实。例如,中国封建社会后期,明清两代的法律执行当时统治者的“重农抑末”政策,如对某些手工业作坊实行官办;对某些重要商品实行专营专卖;对商人、手工业者横征暴敛;封锁海上交通、贬低商人、手工业者的社会地位,甚至剥夺其人身自由,等等。但从总的来说,在私有制社会,法律与商品——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不可分的,商品——市场经济愈发展,社会对法律的要求愈多。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明显地证明了这一事实。
2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治
在90年代初中国确定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中国法学界以及部分社会舆论就提出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这一命题,(按照后来的解释,与“法治国家”这一提法相适应,“法制经济”也应称为“法治经济”)。它的主要含义是指,市场经济必须由法治加以促进和保障。
世界经济的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并具备比较完备的法制。市场经营活动的运行,市场秩序的维系,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以及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各个环节,都需要法律的引导和规范。在国际经济交往中,也需要按国际惯例和国际协定办事。这些都是市场的内在要求。
中国在近20年中的历史变革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是举世公认的。世界银行行长詹姆斯·沃尔芬森最近曾专门撰文指出:“中国和它的12亿人正处在两大历史变革的阵痛之中: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变革和从农村、农业社会向城市、工业社会的变革。目前,这两大变革都取得了惊人的成功。中国是世界上经济发展最迅速的国家,在过去20年里人均收入增长了四倍”……但他也指出,中国的巨大成就“令人很容易就把注意力只放在中国前进的方向,而忽略了中国现在的状况。实际情况是,中国依然是个很贫穷的国家。”〔14〕
在过去20年取得的巨大成就中,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正如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所讲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制定了一系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和法规,加强了执法和司法工作。”〔15〕
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及有关法律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包括所有制结构和分配方式两个方面。现代企业制是市场经济体系的基础,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股份合作制是我国改革中的新事物。现代企业制、股份制与股份合作制这三种制度并不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但与基本经济制度密切联系:是公有制实现形式。这里要探讨的是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几种企业制度的内容,特别是它们与有关法律的关系。
(一) 所有制结构
1所有制结构框架
党的十五大报告对我国所有制结构提出了具有突破性的新观点。它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两个方面缺一不可。为什么要实行这样的基本经济制度?因为它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应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16〕
这里应注意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它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占主导作用)和集体经济(重要组成部分),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所以,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就全国而言,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国家所有制经济主要存在于银行货币体系、基础设施产业,高科技新兴产业、战略资源性产业、宜于国有经济投资和经营的垄断性产业、国防产业等领域。”〔17〕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体现在控制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