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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两篇获奖论文的讨论会

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两篇获奖论文的讨论会


陈_


【全文】
  法学社于11月5日晚组织了关于两篇获奖论文的讨论。由作者、老师、学生面对面地进行交流,这种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的交流形式达到了"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的良好效果。
 
  这两篇论文分别是云昌智的《法治的贫困》和王佳明的《个案的诉讼程序价值分析--包头邮电局诉邓成和侵害名誉权案的程序角度思考》。两篇佳作各有特色各有所长,前者抽象理性颇多哲思而又纵横捭阖点面相连;后者观点新颖分析简明并且颇富启发性。
 
  云昌智先作了主题发言,他首先阐明自己思考的出发点是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只有人类获得了文明的权利,人类是如何从远古的原始状态发展成万物之灵的。这一带有终极意义关乎哲学思考的问题也就决定了他的论文在形而上的层面上展开。他的论文从本体切入,探寻法治主题,意即揭示法治概念中暗含的矛盾以及人们为何放弃道德中心主义而迎合法治。而后,云昌智又指出,文章阐释了两个相关问题,一是现代化的含义,一是法治的规范模式。
 
  就云昌智的发言,张骐老师总结道,云昌智的文章主要从本体论和价值论两个角度展开,在本体论中,云昌智认为现代性的核心即理性、知性和启蒙精神。然后,张老师和云昌智就中国是否缺乏理性的批判精神,法的精神的现代化、法律本身的价值等问题作了一系列对话。云昌智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中一向缺乏理性,缺乏批判精神,现在要成功地建立法治应先建立大众对法律体系的尊重先实现文化上的转型。张骐老师则有不同看法,他认为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及实证意义上的本土资源究竟是什么很难回答。贺卫方老师也以为精英的努力不如自发的选择更易被人们接受,苏力的法治本土资源理论实际是动态的,这却为论证带来了困难。云昌智总结认为,"法治的贫困主要是认识上的贫困,法治旨在为社会发展提供新选择和可能性,而许多实践者和学者却忽视了这种贫困。"
 
  同学们也提了不少精彩的问题。关于弗罗伊德的理论,云昌智认为这是非理性主义的表现,人们不应该将非理性主义泛化,否则对人的认识将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有同学提出感性与理性、法治与道德结合的问题并质疑云昌智的文章似乎对立了二者。云昌智并不以为二者是截然对立的,但法治与道德的确分属不同范畴,法治体现了人性中知性、理性的一面,因此它是符合人性的,必将逐渐为人们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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