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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金融制度改革与法律的新观念(二)

 
  二、各国政府有义务支撑经济基础,市场在此基础反过来调整经济
 
  各国政府普遍动用“看得见的手”,因为各国政府普遍认识到,目前不再仅仅是亚洲金融危机了,而是整个世界的金融危机。这场危机的影响,不再仅仅是在亚洲,而且已经蔓延到全球。所以,政府纷纷意识到了自己的责任:动用行政干预手段来支撑经济基础,市场调节是在这个健全经济基础上才发挥作用的。政府选择直接干预作法的不单单是日本,还有美国,中国的香港,俄罗斯和我国。
 
  比日本政府更早牵头救援银行的是美国。随着以美国的各种对冲基金在亚洲市场和在俄国债券方面的失利,美国的商业银行开始受到了间接的影响。因为对冲基金从美国商业银行贷款,用部分贷款在海外金融市场投机操作,原来这种操作由于数量大,可以承受的风险也大,东南亚各国的中央银行都只一两个回合,就败下阵来。因此对冲基金在海外新兴市场频频得手。对冲基金的海外运作对美国国内金融市场没有直接的影响,所以,美国政府一直持坐视不问的态度。
 
  另外,在美国法律上对于对冲基金的管制还存在一个空白,法律对这种基金管理公司的人数不到100人的私人公司,不要求严格金融监管。对冲基金利用了这个法律空白,只要在公司人数上控制在法定严格监管标准以下,就可以在海外市场进行自由操作,不受国内法律限制。由于对冲基金操作需要资金数量巨大,所以,转向美国商业银行借款。历史上对冲基金从1992年以来一直保持着高汇报率记录,美国商业银行也放松了对冲基金高风险的警惕。美国相当多的大学拥有巨额的校友捐款基金,也纷纷投入对冲基金,以求高额汇报。象美国著名的哈佛大学,耶鲁大学等都向在对冲基金中放入了许多校友捐款的资金。
 
  当1998年8月底,对冲基金在香港市场上损手时,对冲基金的借款将给美国商业银行造成呆账。美国大型商业银行的呆账如果增加,它们的资本就要减少,根据法定的资本充足率的要求的银行资产也要减少。结果就会导致这些商业银行在股票市场的消极表现,因而影响华尔街的道琼斯指数,再影响美国经济的景气。
 
  美国著名的投资基金“长期资本管理公司”已经发生了巨额的亏损,由此表露出对冲基金的问题,其他对冲基金也在海外市场上过度投机而损失巨大。为了保护商业银行的稳定,美国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出头号召美国私人金融机构共同给予援手,以免影响到商业银行和股票指数的稳定。美国股票市场的不稳定,已经导致了美国证券公司的损失。美国资产总额最大的证券公司美林证券1998年10月份报告显示,该公司损失了1.64亿美元,这是该公司自1989年以来最大的一次损失。在1989年该公司损失了2.88亿美元,减少了3400个工作岗位。现在这家公司的股票下降了58%。美国第8大的投资银行DLJ(Donaldson, Lufkin & Jenrette)也损失了79%,另一家美国投资银行,Paine Webber Group集团在新兴市场的投资收益下降了27%,股票下降了46%。还有美国的高盛公司(Goldman Sachs Group LP)和雷曼兄弟公司(Lehman Brothers Holdings Inc)和摩根斯坦利公司(Morgan Stanley Dean Witter & Co.) 分别报出了收益下降的消息。 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已经准备了资金援手这些大型的商业银行,其中美国银行也在被援助的名单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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