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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金融制度改革与法律的新观念(二)

日本金融制度改革与法律的新观念(二)


慧聪


【全文】
  一、“看得见的手”暂时发挥作用
 
  日本政府于1998年10月22日暂时接管了日本长期信用银行。由于这家银行债务大于资产,政府将这家私有银行重新“公有化”。如果政府不援助长期信用银行致使其倒闭的话,可能在已经十分不景气的日本金融市场上引起连锁反应。日本经济一直处于低迷状态,银行的呆账也高达数千亿美元。为了符合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规定,商业银行纷纷收回贷款或收紧贷款,使日本企业资金不足,失业率上升。
 
  金融机构的稳定是对负增张的日本经济的一个信心支柱,日本政府向长期信用银行注入了8兆日元的资金,这部分资金是政府援助银行资金总额的一部分。为了彻底改变银行的状态,日本政府进行了金融制度改革。如果日本金融的“大爆炸”式改革成功的话,将成为日本自二次大战以来最大的一次改革。现在已经有30%的改革法律经过了国会的立法程序,还有70%的法律将在今年底和明年经过国会立法程序。日本政府准备动用的资金也是空前的,日本国会已经通过了政府用公款向大商业银行注资的法案,随后将有8个有关银行的法案提交国会通过。日本政府将动用的资金总数将超过60兆日元直接注入银行,在今后几个月内,日本政府“看得见的手”将有更多的举动直接支持大型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在日本政府大量动用“纳税人的钱”来支持商业银行时,国会中反对党没有从基本面上反对,只是从技术面提出不同意见。日本媒体也没有反对的评论,只是客观报告改革发展进程。日本学者们也没有指责政府的作法是破坏了市场经济自由调节机制,反而相当多的人认为政府早该采取措施了。
 
  国际舆论对日本政府的直接干预也没有更多的微辞,这同1998年8月香港政府进入股市干预时的情况大为不同。当时不但香港本地的一些学者强烈的反对香港政府的干预作法,而且在美国和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市场派学者也纷纷出来在各种媒体上发表否定的意见。日本政府的作法比香港的情况来说,香港是“小巫见大巫”了。幸运的是日本没有遇到那么多的反对意见了。
 
  日本国内政治家们和大众舆论都直接或间接支持了小渊惠三政府的“向银行注资方案”,世界各国的金融界好象都在重复由政府“看得见的手”扮演主角的历史。为什么世界各国从主张自由市场经济的,到政府控制市场经济的政府都用起了“看得见的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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