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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追逃难的反思和建议

  5、社会参与打击在逃犯罪分子的积极性不高,没有建立完善的社会追逃体系。
  目前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公正感比较薄弱,对犯罪分子的参与打击积极性不高,许多人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极少关注侦查部门追逃的犯罪分子,帮忙抓捕犯罪分子。有的公民还在犯罪分子经济、物质利益的驱使或胁迫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为犯罪分子提供庇护。而犯罪分子的亲朋好友,鉴于和犯罪分子的密切关系,往往不愿规劝其投案自首,没有认识到犯罪分子的行为给整个社会带来的巨大损害和负面影响,反而千方百计的为其逃避法律的制裁提供帮助,为其罪行开脱,不配合侦查部门的调查追逃工作。在追逃实际操作中,亲友大义灭亲的正义之举是极为罕见的。在犯罪分子的潜逃过程中,旅馆、交通、银行等公共服务行业是其都要接触到的,但是我国只有极少地区的公共服务行业和侦查部门建立了协助追逃的机制,大多数行业还是本着不要“节外生枝、无事生非”的消极自我保护态度,不愿参与到打击犯罪的行列中来。倘若整个社会的法制意识能提高,打击犯罪人人有责的思想能够深入人心,那么在完善的社会打击犯罪体系下,那些国家硕鼠便无处藏身,追逃工作也能更加顺利的开展。
  二、克服追逃难问题的对策
  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侦查权,这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途径。查处职务犯罪的目的是使公职人员的清廉性不受侵犯,通过清除腐败分子,保持国家工作队伍的纯洁性。贪污贿赂犯罪分子的潜逃行为,无疑给一部分违法犯罪分子侥幸心理,不利于打击职务犯罪,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同时使国家遭受巨大的损失,不利于“违法必究”的法律制裁思想。克服追逃难存在的问题,探寻更加有成效的追逃体系,实现追逃工作向更纵深更广阔的方向发展,是我国检察人员共同面临的一项重要的课题。结合我国的检察实际和经验,笔者认为克服追逃难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对策:
  1、增加追逃资金的投入,科技强检。
  经费紧缺是制约追逃工作开展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只有先解决这个问题才能使追逃工作得到前提保障。反贪污贿赂工作具有深远的法律和社会效应,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具有坚强的保障作用。鉴于其重要性,我国应相应的增加该方面的资金投入,以便于追逃工作的开展和科技强检的实现。国家可以建立专项的追逃资金,根据各个省、地市、县市区检察院的追逃任务和财政状况划拨资金,使追逃工作有相应的资金保障。各个地区接到拨款,应该科学的配置,合理分配追逃费用和引进先进设备监控的资金。随着反侦查手段的多样化和科技化,提高侦查科技含量以适应犯罪形势是必要的。目前光盘比对、网上追踪系统等新兴的科技化侦查设备、方法在追逃实践中取得了巨大的成效(2),引入先进的设备技术适用于追逃工作可以使之事倍功半,大大节省相关的追逃费用,提高追逃的效率。由于我国检察院的上网工程还没有切实的普及,网络的作用没有充分的利用。有效利用电脑网络范围广、容量大、传输速度快等特点,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进行收发邮件、发布电子公告信息、检索信息资料、联机对话、远程登陆(3),可以提高收集、发布追逃信息的能力,和其他部门机关、社会大众建立快捷广泛的联系,把握住抓捕在逃人员的良机,因此我国检察机关应该落实上网工程,建立网上追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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