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逃工作中一项重要的侦查手段是对犯罪分子的通信、通讯进行监控,从中寻找线索以追捕犯罪分子。固定电话、书信、电报等传统的联系方式比较容易进行监控,但是随着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许多新的联系方式出现了,由于我国的侦查方法、设备没有随之更新,导致了对新兴的联系方式无法监控或者监控成功率低。手机是我国目前最便利广泛的联系方式,犯罪分子在和关系人、家人亲属也经常使用手机。但是目前我国移动、联通等通信公司,提供了神州行、自由卡等无需实名登记入网的手机卡和充值卡,为犯罪分子潜逃过程中频繁更换手机号码和缴费提供了便利。由于非实名登记、无需到固定的地方缴纳手机费,侦查机关难以把握犯罪分子的号码和缴费地点以实行监控,同时该类手机卡地区性的手机网络无法实施监控,有时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犯罪分子在侦查中联系来去自如。电脑网络的发展也使追逃工作面临了新的挑战,网络邮件的联系方式更加具备隐秘性,难以区分发邮件者的真正身份。在网络的虚拟世界中,反侦查的手段更加多,狡猾的犯罪分子经常利用国家间的多次链接以躲避监控,就算监控到其在网络上,对其IP地址进行追踪也是一项极其烦琐的工作,加上我国目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的侦查人员稀缺,网络监控目前在反贪污贿赂侦查工作中还是处于空白,使犯罪分子可以肆无忌惮的进行联系。此外,当今社会证件伪造较为严重,这为在逃人员轻易取得虚假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提供了条件,实现“换头该面”,使身份合法化、公开化,甚至明目张胆的出入公开场合,参与社会活动等。
3、资金投入不够,侦查工作科技含量低。
追逃工作是一项资金损耗较大的工作。犯罪分子在潜逃过程中,往往逃离到远离犯罪地的地区藏匿起来,并且迁移率高,侦查人员在追逃过程中,由于路程遥远,加上要和犯罪分子“狡兔三窟”的潜逃手段斗智斗勇,资金投入无疑要很大。由于检察机关没有像行政机关独立的资金收入,只能依靠地方财政拨款,造成机关运转经费比较紧张,特别是在一些财政收入少的县市,资金问题更加突出。由于缺少了经费,一些追逃工作都无法顺利开展。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反侦查手段不断的出现。而我国当前检察机关的侦查设备、方法比较陈旧,没有随着社会科技发展及时的进行更新,不适应高科技犯罪的发展形势,这给检察机关的追逃侦查带来了巨大的困难。
4、各地区、部门的配合不够密切。
追逃是一个各地区部门相互配合的一盘棋工作,需要共同编织一张打击追逃分子的网络才能切实的使追逃工作取得实际的绩效。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检察机关和相关的侦查机关往往各自为侦,配合不够密切。相关机关总是认为反贪污贿赂的追逃工作是检察机关本职,不愿提供全力的协助。检察机关由于缺乏像公安、国安机关的线人、监控设备、充足的警力,信息情报获取比较困难,抓捕难度大,缺少了相关协助,追逃工作更加难以开展。另一方面,各地区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配合程度不够高。虽然我国已经建立网上追逃机制,但是各个地区往往比较关注本地区或者比较有影响的犯罪分子,导致对外地区的贪污贿赂犯罪分子重视不够。倘若发现了贪污贿赂犯罪分子的踪迹,由于责任心不够强无采取相关措施或者信息传递不灵敏而失去抓捕良机。在实践中,有时会出现外地的侦查人员到当地,当地相关的部门相互推诿,不愿提供或提供的协助不够而导致延误追逃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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