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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伪造邮票数额的计算

  二、邮票的面额与实际售价并不完全相等。邮票的面额即通常所说的面值,是作为各种通讯资费凭证的计量单位,一般是按面额出售的。但也有的邮票的售价高于面额一定的幅度。如1987年发行的《名楼》小全张面值为1.18元,而国家售价则为1.5元;1988年发行的《麋鹿》(无齿)邮票,面值0.48元,国家售价为0.7元。1995年发行的《第四十三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邮票一套二枚,总和面额为0.7 元,而同样面额的小全张售价则高达7元,为邮票总和面额的10倍。2000年发行的《第二十七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双联体小型张邮票,面额16元,售价为24元。同年发行的《崂山》、《君子兰》邮票小全张,还将售价印在邮票的边框上。这两套邮票小全张的面值均为5.2元,售价却为8元。
  至于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邮资邮简,其邮票图案及面额均印在该封、片、简的右上角处,不得剪下来使用,否则无效。邮资、封、片、简的售价均不是按邮票的面额计算,而要加上封、片、简的价格出售。由此可以看出邮票的面额与售价并不相等,邮票的面额是作为邮资凭证时体现的,售价却是购买人向邮政机构实际支付的费用。
  三、邮票由国家邮政机构直接发行管理,严格定量印刷,从此不再印行,并行毁版。③由于发行时间、印量、销量、存世量及选题、设计、印制技术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邮票具有一定的或相当的增值功能。发行时间长、印量少、设计印制精美的邮票不断增值。中国邮票总公司1980年8月15日对我国发行的邮票价格 进行了上调。此后有十余次出台“调节价”、“指导价”、“结算价”等措施,接连上调了大部分邮票的价格。1997年 12月,中国集邮总公司又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票价目表》,再次大幅度的调高了大部分邮票的价额,“供全国各级邮政企业出库核算使用”。④这种“核算”价即为国家牌价。如1961年发行的《梅兰芳舞台艺术》邮票小型张,由于设计、印制精美,发行量仅2万枚,面额3元,调整后价额为2万元,为原面额的6600多倍。1980年发行的第一套生肖系列《庚申年(T46)》邮票俗称“猴”票。由于是生肖系列邮票的首套首枚,具有龙头效应。加之印制精美,印量又少,且在通信中消耗近半,因而调价幅度很大,面额8分,调为1600元,为原面值的2万倍。1964年发行的“纪106”《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十五周年》纪念邮票小全张,面额为0.24元,上调为1万元,为原面额的4万多倍。1967年4月—1970年1月发行的“文”字邮票共19套80枚,全部面额总和为7.96元。由于是文化大革命的特殊年代发行的,且大量地在通信中使用,存世量很少,其价额全部上调。调后的价额为原面额总和的7700多倍,达到61680元。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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