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制钥匙盘中的特殊标记,在技术上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因为要搞清楚加密点的位置、数量、特征,不是仅仅通过对钥匙盘本身的分析就可以完成的,往往还要借助于对整个软件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Translate and Edit)才能实现。而反向工程被大多数软件厂商所禁止并得到不少国家的法律支持。原因是反向工程不但涉及到软件生产者的商业秘密,同时也造成了对软件著作权的侵害。因为软件生产者拥有对软件的工程文件(Engineering File)和编译后的应用程序(Application Program)的合法著作权,他们提供给软件购买者的仅仅是有限使用权(Limited Rights)。
虽然对于软件的反向工程研究我国大多数人不认为是侵权,其原因主要是,我国对技术秘密的法律保护,排除了通过反向工程研究取得技术的侵权性,这一原理被套用到计算机软件的保护上是不妥当的。软件属于
著作权法和软件专门立法保护的范畴,具有特殊性。因此,在此领域不能一概否定反向工程的侵权性,而是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确定。第一,从目的性看,钥匙盘是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者采取的加密手段来防止他人非法复制其软件。仿制钥匙盘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研究或者娱乐,而是提供给复制者进行非法的使用或盈利。第二,需要软件开发者允许。实施反向工程必要前提是产品的获得途径必须合法,但是很显然,软件开发者并不希望其软件被别人获得,反向分析钥匙盘目的也是为了分析母体软件程序。第三,对于进入共用公共领域的软件才允许进行反向工程。在非公有领域软件,即商业软件领域,未经版权人允许,不得进行反向工程。第四,反向工程被认为是具有法律意义的不经权利人允许即可获取市售产品商业秘密的唯一正当竞争手段,但并不能认定反向工程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由于钥匙盘是被保护软件不可分离的部分,因此制作其钥匙盘必然会侵犯该母体软件的著作权。
结论
采用钥匙盘加密的成本很低,这是吸引多数软件商使用的重要原因。因此,对于很多以磁盘为载体的软件来说,钥匙盘还是有相当长的市场生命力。同时,针对钥匙盘这种加密方式引起的法律问题,要真正彻底解决并不是一蹴而就,需要我们长期的探索和实践。但是,通过以上研究,起码可以明确一个问题,即钥匙盘的法律问题,主要是其法律性质和法律适用问题。钥匙盘无疑是计算机软件,应当受到我国《
著作权法》和《软件保护条例》的保护。鉴于此类纠纷有日益增加的趋势,应当采纳专家们的建议:我国有必要考虑在现有法律基础上,针对侵犯技术保护措施的行为进一步立法,特别是在
著作权法修改中增加相应的条款,以根本上解决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