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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上古兵刑同源,皋陶氏制刑,目的是“御暴以威”,防止“蛮夷猾夏”,矛头直指被征服的部落。而对于氏族内部,刑是不适用的。氏族演变为国家,两大对立阶级划分出来后,刑作为统治工具矛头仍指向庶人奴隶,不能轻易用于统治阶级——士大夫阶层及其上。除非是由于受刑的士大夫侵害了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或忤逆君父。总之,在从君主到庶人奴隶的权力金字塔结构中,上层侵犯下层无须受刑,下层侵犯上层就要严刑以待。士大夫及以上贵族仅处于塔尖的一小部分,而且他们之间的利益冲突很小。而广大庶人奴隶倍受士大夫阶层的剥削,利益矛盾针锋相对,所以刑的适用对象基本上是庶人阶层以下。“刑不上大夫”既是原则又是不争的事实,而事实存在久了,也就成为法律维护的权利。这一点无需争辩而自明。同时参照外国法制发展的历史,亦会发现相似于“刑不上大夫”的制度。所以我们也可以肯定“刑不上大夫”确是先秦的古法了。
    但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思想与制度不简单地是从古而传于后世那么单纯,否则也没有人会对其有争议。“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制度经历的是一个变化传承的过程,这也是中国文字特殊性与文化特殊性的产物。这也是本文论述的重点与中心。
   三“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思想与制度的根源与沿革
  
  
   在追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思想源头之前,必须明确“源头”的涵义。水之源,河之头,江渠之所始为源头。但是一条江河并不是只有一个源头,可以同时拥有两三个。同理,在不同时期也可以有不同的源头。只要河道不改,其水流虽更新,我们仍会以旧称来称之。一种思想 一项制度的根源也并非只可以有一个,更可以由于历史变迁,由于新的社会关系出现而发生改变甚至质变。中国文字的灵活,可以兼容并包,同一个名称所容纳的并不一定就是相同的东西。在“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制度的发展中,其源头曾剧变化过。先秦一源头,汉初又一源头,两源前后充实着“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思想的河道,使之流至封建社会的最后一日始干涸,旧痕今日亦可见。第二个源头之水注入“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思想的河道时,先秦第一个源头所出之水还残留于河道之中,混合的思想使“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制度显得模糊。有人质疑是否“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制度只源于第二个源头,并非先秦古法,只是汉代书生们的政治要求。这是关键所在。笔者认为部分人看到第一个源头,部分人看到第二个源头,但是他们没有承认两个源头的前后承接,一味苦恼地纠缠在争论哪一个是第一性的本源的旋涡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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