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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的方法

  这种逻辑在论述法律与经济、法律与宗教关系时也有所体现。不过对经济、宗教与法律关系
  的论述中还进行了历史比较和横向比较。
  总之,“法的精神”的方方面面的灵魂、形式在于“整体的、历史的、比较的实证研究方法”。
  三、质疑:孟德斯鸠是自然法学派吗?
  以上,我们以“方法是主客体的中介,是概念的内在对象和原则”;“方法是运动的形式,
  而运动的全体构成内容”(Hegel)为指导,全面考察了《论法的精神》所采用的方法
  “整体的、历史的、比较的实证研究法”。这一方法与自然法学派明显不同。那么我们不禁
  要对传统观点提出质疑:“孟德斯鸠属于自然法学派吗?”如果属于,那为什么他的理论“范式”与自然法学派竟如此不同?如果不属于,那他的归属如何?鉴于这一问题已超出本文的中心《论法的精神》的研究方法,故不再论述。
  
  注释
  [1]列宁.《哲学笔记》[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236
  [2][3][4][9][10][11][12][14][15][16][17][18][20][21]
  [22][24][27](法)孟德斯鸠著《论法的精神》[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17,1
  ,2,2,7,7,1,14,39,7,38,4,4,4,155,20,38
  [5](英)劳特派特.《奥本海国际法》上卷,第一分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7.63
  [6]Thomas Hobbes. Leriathan[M]. Collier Books.1962.102
  [7]Locke. Treaties of civil Goverinmenta letter Concevning Toleration.6
  [8]Hobbes, leviathan,P124
  [13][23]张乃根.《西方法哲学史纳》[M].北京:中国政法出版社.1997.188,37
  [19]在孟德斯鸠之前的学者对法的研究大多是研究法律条文
  [25]Montesquiesn. The spiritof laws[M] Vol1.150
  [26](法)雷蒙·阿隆《社会学主要思潮》[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20
  参考文献
  [1](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下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
  [2]张乃根著《西方法哲学史纲》[M].北京:中国政法出版社.1997
  [3]浦兴祖、洪涛主编.《西方政治学说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
  [4](意)萨尔沃·马斯泰罗内著.《欧洲政治思想史-从十五世纪到二十世纪》[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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