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概念的历史比较。<2>对影响自由的三大实证因素的分析。<3>对古代政制与英格兰政
制的对比分析后,详细地论述这英格兰政制的三权分立与约束的思想。<4>对亚里士多德
、洛克政治自由思想的对比分析。<5>对古罗马三权划分的历史分析。最后孟德斯鸠
总结出了关于自由与权力的若干经验性的科学结论:诸如“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
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24“自古以来的
经验表明,一切被授予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25
正由于“整体的、历史的、比较的实证方法”的引入使孟德斯鸠对政治自由的研究已经逐
渐走出了传统思辩方法的范畴。在力图找到影响政治自由的实际因素时,虽然对某些因素的
分析未达到量化分析的水平,但这种实证方法却是值得称道的。
2.关系的逻辑和内容:“法的精神”是一个内含非常丰富的概念。但以一贯之的方法、对
象的灵魂却是始终如一的。在“法律与气候土壤性质的关系”、“法律与经济的关系”“法
律与宗教的关系”等中表现尤为突出。以至于这种方法的综合性、整体性导致人们形成这样
一种观点:“在法国,人们通常把他(-孟德斯鸠,引者注)视为社会学的先驱,而认为奥古斯特·孔德是社会学的创始人”26
。但实质上这一方法还是服务于“每个国家的政治法规和民事法规应该只把这种人类理性适用于个别的情况”27这一研究宗旨的。以下进行剖析:
从逻辑上来说,要讲清两个不同质事物的联系,应该阐明两种不同质事物的特殊性
,然后找出两种事物之间是如何必然地联系起来的,即要找出两者之间联系的中介。《论法
的精神》在对诸对关系的研究中采用了经验描述和历史对比分析的方法;两者之间联系是通过
经验的联结来揭示的。因此“在这里,有许多真理是只有在看到它们和其他的真理之间的
联系时才能被觉察出来。我们越是思考到细节,便愈感觉到这些原则的确实性。”27
也就是说,作者所概括的真理是经验性质的,而不是“形而上学的思辨理性的”。
从内容上来说:孟德斯鸠论述“法律与气候之间的关系”时首先论述了气候差异;然后论述
由此引起人们身体、心理、性格的差异,从而引起法律(包括民事法律、家庭奴役、政治奴役的法律)宗教、风俗、习惯上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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