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格否认的理论与实践
杨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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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格否认的理论与实践
文/杨建民
摘要 本文对现代企业有限责任制实践的积极功能、消极功能做了简洁阐述。对公司人格否认的成因、作用及中国现阶段的适用做了理论分析和案例分析。阅读本文对在经济活动中利用有限责任制规避法律这类问题分析、处理时,会建立一个简明的概念。
关键词 公司 人格否认 理论 案例
0 引言
公司人格否认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对利用有限责任制规避法律行为的矫正。公司人格否认理论的正确理解掌握,对当代中国经济活动中利用有限责任规避法律行为的分析、适度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1 有限责任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框架
1.1现代企业制度的运行
所谓现代企业制度,指能适应社会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企业制度。自17世纪初诞生以来已经经历了几百年的发展完善,形成了一个企业制度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表现形式为公司制、合作制、合伙制、个体业主制。
公司制的出现克服了传统企业规模小、投资者与企业财产不分、投资者承担无限风险责任、不能进行现代科学管理等缺陷,使企业能够迅速集中资金,广泛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把无限风险变为有限的责任,同时建立责权明确的公司管理机构,进行有效的管理。法人制、董事制、监督制、破产制等系列规范制度,充分体现了现代文明、科学发展和人类智慧。因此公司制必然是代表现代企业的主流形式。
我国推行市场经济已有二十余年时间,计划经济时代的全民、集体企业已全面向现代企业过渡,一个生机勃勃的公司时代已经来临。
1.2有限责任制的生命力
有限责任制度通过设立一个法律拟制的公司法人来承担原来出资人承担的经营风险,从根本上突破了民法中投资者风险自担的责任原则,同时它让公司在保证其利益需求的前提下,将出资人的风险限定在一个可以预先设定的范围内,从根本上又突破了法律行为与法律后果等价的法律公平原则。这就将现代企业规范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发展奠定了科学的基础和开拓了广阔发展前景。有限责任制是现代企业的重要标志,也是其生命力之所在。
2 公司人格否认在有限责任制中的成因与作用
2.1利用有限责任制规避法律
现代中国经济发展实践中,利用有限责任制规避法律的行为现象时有发生,并非鲜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