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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的组织网络与法律的治理化*——马锡五审判方式与中国法律的新传统

 
  (二)、权力的组织网络
  与国民党从外部植入新精英而推行自上而下的官僚化、保甲制等垂直整合不同,共产党在实现由城市向农村的转移之后,就将社会动员作为国家政权伸入村庄的有效手段。而要实现有效的社会动员,一方面要依赖一个效忠于国家的“赢利型经纪”阶层(杜赞奇,1994a),另一方面需要有一套有效的动员机制。共产党正是在土地改革过程中,将地主、佃农、雇工、自耕农、无业游民等这些传统的职业划分转化为地主、富农、中农和贫农这样新的“类分体系”,由此利用阶级斗争不但找到自己的代理人,而且找到了有效的乡村动员机制(李康:1999)。当然,在村庄中的阶级成分的划分不仅仅是一套新的认知和类分体系,由于这种类分和“进步”、“解放”、“独立”、“富强”之类的意识形态的等级制的话语体系联系起来产生出一种独特的阶级观,这种阶级观使得村庄在心理产生了两极分化(polatization),共产党通过诉苦、批斗之类的权力技术使这种心理上的两极分化转化为一种阶级仇恨,这种仇恨最终推动了为统称为“阶级斗争”的种种实践,比如剥夺地主的财产直至肉体上消灭地主,从而最终导致了村庄结构的转变。由于正是通过阶级斗争,共产党将农民紧紧地团结在自己的周围,从而使原有的地主、富农等旧式地方精英失去了统治村庄的基础。“被迫失去其农民跟随者,传统的地方精英就无法诸诉暴力抗议——例如就象他们在南京政府统治的十年间那样——以阻止政府企图实行地籍普查、集中收税、实施减租、登记村庄的武器和消除乡村迷信。”(Chen, 1986:506)共产党在打击地主、富农等封建剥削阶级的同时,也将宗教组织、家族组织等传统的“权力的文化网络”(杜赞奇,1994a)皆作为“封建”典型而统统扫除掉,(Schurmann, 1968:423-24)这样就为共产党政权伸入村庄扫清了道路。[1]
  当然,正如Popkin(1979:244-245.)所言,农民是“理性的”,他们具有“一种统一的投资逻辑,它可以适用于市场、村庄、与乡村精英的关系和集体行动”。正因为如此,农民的利益与共产党的目标有时是不一致的。为了取得广大农民的支持,共产党就得从农民的实际利益出发,将农民组织起来,克服集体行动的障碍,使他们服从于更大的目标。因此,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运动就与共产党政权的建立紧紧联系在一起。在这一过程中,共产党利用了三种重要的组织技术将农民组织在一个具有独立人格共同体中,使农民自身的利益与共产党的利益协调起来。
  一、组织技术,通过成立各种各样的组织将从旧体制中解放出来的个人重新纳入到新的权力组织体系中。共产党为了克服分散小农经济的不足而组织成立的以“村”为单位成立的“劳动互助社”。这种组织不仅仅是经济组织,也是地方政权组织。村中选出“社员大会”和“组织委员会”,并在“耕田有经济而不自私自利者”中选出主任一名,并配之以现代的管理、组织和动员技术,即会议制度。[2]正是在农业合作化运动和土地改革中,共产党逐步建立起基层政权,农会成立了,农民苏维埃成立了,土地法颁布了。但是这些组织并不是简单地从外面强加而来的,而是在乡村社会中至下而上创造出来的新组织,尽管这种组织的产生是由于村庄外面的力量所引导的,这样的组织之所以能赢得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和忠诚是因为它能给农民带来利益。因此,共产党政府一再强调这样的组织必须从村庄内部产生,“劳动互助的组织,必须建立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防止以任何形式出现的强迫命令”,“对于劳动互助的领导,必须经过群众慎重选择,公举出在群众中有威信、生产积极、有办法的人出头领导”。[3]
  二、动员技术,通过民主这种方式动员所有社会成员参与到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在这个意义上讲,共产党强调的民主不仅仅是我们现在所理解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更主要的是通过民主实现社会动员,将社会力量结集和凝聚起来,以便实现更大的社会目标。对于民主作为组织技术的功能和意义,谢觉哉有一段精辟的论述:
 
  大家的事,大家来议,大家来做。在大家公认的条件下(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全体……等),谁都能发表意见,好的意见一定能被采纳;谁都有出来做事管事的义务与权利。这就是民主的实质。要做到这样,就须有许多办法,使人民首先从自己切身厉害问题的解决的经验上感到民主的兴味;其次,给人民以民主的诱导,启发、便利。“共产党真好,什么事都替我们想到了”(江西苏区民间流行语)。……这是民主的办法。列宁的苏维埃定义上说:“他(指苏维埃)是先锋队,是被压迫工农阶级中最觉悟最努力最先进部分的组织;因为被压迫阶级的全体广大群众直到而今还是避处于政治生活及历史之外的,他们的先锋队经过这个机关可以促使他们的教育,训练并领导他们。”民主就是要使从来就“避处于政治生活及历史之外”的群众,进到政治甚或及历史里面来。《查路条》剧里的刘妈妈,是生活在历史之外的,居然负起政治责任来:“朱总司令路过,也要路条子!”“谁告示你的?”“就是朱总司令告示的。”我们如尚不能把所有像刘妈妈这类的人都过问政治,那民主工作还没有到家。真正像刘妈妈一样的人都参加了政治,那民主的力量尚可以计量吗?这是民主的效果。(谢觉哉,1996b:37-8。着重为引者所加。)
 
  由此可见,在共产党的组织策略里,民主并不是一个不同阶级和群体之间的利益妥协和分配机制,而是一个使所有的在“政治及历史之外”生活的村民进入政治领域的一个有效的动员机制,也就是使国家和政党的意识形态渗透到包括穷山僻壤在内的广大农村地区的机制,是共产党发动群众改造乡村社会,对乡村社会实现治理的一个机制。因此,直接民主“做得好的,发扬了民众的积极性,提出了而且解决了许多以及政权机关所没有想到或没有办法的问题,因而其文化经济政治进步以及抗战动员,表现出出人意想的成绩。但是,有些乡村的代表会议、群众会议,还只是形式。……边区中心取得一些乡代表会、村民大会,虽然运用民主比较纯熟,但亦只是完成动员工作,民众自动提出意见改进本乡各种建设还少。即使说我们直接民主的乡市村工作,还待努力。”(谢觉哉,1996b:39)在此,民主实际上构成了一项重要的治理技术。
  三、化解矛盾的技术,就是通过我们上面所说的民间调解来解决民间纠纷,化解人们相互之间的矛盾,从而使他们更加有效地团结起来,塑造良好的新型的社会秩序。民间调解一方面通过半强制性的权威裁判来组织群众,将共产党的主张、法令和政策贯彻的乡村社会中,另一方面,也正是借助共产党其他的权力技术(比如、组织、会议、民主等等)在乡村社会中获得权威性。
  当然,无论是组织各种各样的组织,还是实现生动活泼的民主政治,还是当事人心悦诚服的民间调解,都不是自发产生的,都由党组织在其中发挥作用,或者说党组织控制着这些乡村组织的运作。“我们的乡村干部和党员,要首先参加进去,或者就以党的小组为骨干,组织成‘札工’队,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利用这个机会进行群众教育、团结群众。我们的农村支部、乡政府和群众团体的工作同志,一定要把组织群众生产看作自己的工作,是自己工作中最重要的工作。某些同志以为‘这些事群众自己会搞,用不着咱们担心’,这种不正确的观点,一定要严格改正。”[4]而要克服群众的“小农理性”或“眼前利益”,使其服务于党和国家的目标或利益,除了党组织参与控制群众组织外,更主要的手段是实现群众组织的功能转换,使年轻的生产队长成为“积极分子”,是地方精英成为“调解英雄”,而最终吸收到党组织中来。正因为如此,如何改造旧式的地方精英,如何培养共产党自己的地方精英,加成为民间调解中的一个关键问题。绥德分院在对民间调解的指导中,就抱怨或批评民间“调解英雄”杜良依在调解中没有能有效地贯彻共产党的路线、方针、策略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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