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生活条件,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联系起来研究;第二,必须把法律与社会上的
阶级关系、阶级斗争,也就是法律与政治、政治斗争联系起来研究,揭示法的本质;
第三,必须把法律同国际影响、地理环境、民族传统、伦理道德、风俗习惯、宗教
规则等等因素联系起来研究;阐释法的价值与作用;第四,必须坚持实践是检验真
理的唯一标准,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研究适合本国社会的法律制度和法律
观念。
尽管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是法学研究方法论的核心或基础,但不能用马克思主
义哲学这一总的方法论来代替各门学科的具体方法论。法学还需运用其他的方法论。
(2)社会调查的方法。这种方法是我们搞好各项工作都应采用的一种基本方法,
也是法学研究经常使用的一种方法。要正确认识我国目前的立法、执法、司法、守
法的现状如何,有哪些急需解决的问题,怎样才能使我国的法制建设更好地适应经
济、政治、文化、教育、科技发展的需要,这些问题都要依靠调查研究,摸清情况,
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和对策。为此,法学研究工作者需要广泛利用各种统计资
料,深入实际,进行艰苦细致的调查。就社会调查的范围和形式而言,有全面的调
查,也有非全面的,即分重点、抽样和典型调查等。
(3)历史考查的方法。 历史考查是研究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是怎样产生和发展
的,以及现况如何。这种方法把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联系考
查,研究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对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的影响。
(4)分析和比较的方法。分析或解释法律, 就是把法律文件或法律条文与制定
这些文件或条文时的社会经济、政治情况及其他因素联系起来,进行分析,掌握法
律的精神实质,弄清之所以这样规定而不那样规定的根源,以利于更好地实施法律。
比较研究的方法就是把不同国家的法律或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的法律加以比较研究,
弄清其各自的特点和功能。
二、我国法学研究方法的缺陷与前瞻
我国法学研究坚持和贯穿着如上这些方法,推动了中国法学的发展和繁荣,但
是,这些方法仍存在着很多缺陷,与其他学科相比,法学仍落得个幼稚的评语,远
远落后于文、哲、史、经等学科,这是需要我们认真加以反思的。
从我国法学研究的现状看,它注重研究的是“应当是怎样的法”,而忽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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