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部大开发,利益导向和法制准备是根本

西部大开发,利益导向和法制准备是根本


兴义陈嘉珉


【全文】
  西部大开发,利益导向和法制准备是根本
  陈嘉珉
  (黔西南州行政学院,562400)
  内容提要  西部大开发最缺少的是投资,而投资的主要来源应是国外国内的非官方资本。在市场经济社会中,非官方资本的投向具有趋利性和安全需求,因此西部大开发的根本性工作是利益导向和法制准备。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则,以西部特有的投资利益去吸引国外国内的民间投资;同时做好有利于投资的立法工作,提供具有法治保障的安全投资环境和完善良好的法律服务。
  关键词  西部大开发;投资;利益;安全;利益导向;法制准备
  在国内有关西部大开发的讨论中,有关“西部怎么干”这个话题,许多论者提出了不少“根本”性的意见,如有人说“人才是根本”,有人说“科技和教育是根本”,有人说“基础设施建设是根本”,有人说“生态环境保护是根本”,等等 。
  笔者对此有不同看法。吸引人才,发展科技和教育,建设基础设施,都需要投资;而保护生态环境,除了需要投资外,则主要是个立法和执法的问题。因此笔者认为:西部大开发,“利益导向”和“法制准备”才是“根本”。
  一、为什么要在西部大
  开发中进行利益导向和法制准备
  (一)西部大开发最急迫的需求是投资
  西部大开发最缺少的是投资。在已经过去的改革开放二十年间,西部地区不仅没有能很好的吸引外来投资,而且在伴随着人才“孔雀东南飞”的同时,本地资金也往外流。现在西部地区不要说搞大开发,连基本建设资金也十分紧缺。西部地区要在这次大开发的机遇中成长为经济巨人,它没有办法在短期内自我供血,而必须从外部引来投资。人类社会经济进步的机制历来是先进帮后进、先进带后进、先进促后进;没有一种经济是在完全封闭的环境中能够全面快速发展的。吸引外来投资就是在一个开放环境中寻求外来的帮助。
  (二)西部大开发的主要投资来源:国外国内的非官方资本
  在西部大开发的讨论中,很多人都说现在国家经济实力大大加强,东部沿海地区也奠定了比较坚实的经济基础,国家有能力将重点转向西部地区的开发,因此要积极争取国家的投入。我认为这个思路不甚妥当。这个思路有背于市场原则,是一个计划经济的思路,西部大开发应该是一种市场行为,其市场主体应该是企业而不是政府。更重要的是国家财力十分有限,面对广大西部这条巨龙的血盆大口,国家投资可以说是杯水车薪,根本无法解决“大”开发的问题。现在中央财政一年的收入有6000亿元,而2000年还本付息的债务已高达4000亿元,1999年,中央财政赤字为1797亿元,债务和赤字都达到了历史最高点[1]。因此2000年国务院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了警惕和防范财政风险的概念。若过量增加建设投入,赤字势必继续加大,将容易导致国家的信用危机和还债困难,从而影响国家管理职能的正常发挥,这不仅不能促进经济的发展,相反会给经济的持续发展带来阻力。有人对财政转移支付抱有相当希望,其实这个转移支付也是十分有限的。因为在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不仅西部要开发,东部沿海地区本身也是处在发展之中,不可能有大量的财政转移。西部大开发作为一个国家大战略,国家肯定会有不断增加的投入,但国家有限的投入只能对广大西部的基本建设投资起一个引导和推动的作用,不可能解决大开发的巨额资金需求问题。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