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客与清官--从小说看古代社会正义实现的两条途径
王建波
【全文】
晚上看了尼古拉斯·凯奇主演的《8MM》情节进展扣人心弦:身为私家侦探的汤姆,受雇于一位已故议员的妻子查探一盘录像带内容的真假(这盘录像带是整理议员的遗物时发现的):一个女孩被一名性变态折磨致死。经过几多周折汤姆终于查明,录像带是六年前该议员为满足其从欲望而雇佣一名恶魔导演为其拍摄的,拍摄中杀死了女孩。汤姆找到真凶,然而录像带却被他们毁了,连议员的妻子知道此事后也自杀了,汤姆无法诉诸法律,内心无法忍受施暴者的残忍和社会不正义的存在而亲手杀死了真凶。
这使我联想到中国侠义小说中的古代侠客。中国小说史异彩纷呈,其中侠义小说和公案小说可以说是中国小说史上的两朵奇葩。无论是《史记·游侠列传》、《燕丹子》(其中的侠客是义刺秦王的荆轲)、流传久远的《七侠五义》,还是当代武侠大家梁羽生、古龙的大作,更有“新派武侠的真命天子”(北大金学大家孔庆东语)金庸的“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都写尽侠客的内涵。无论表达方式有多么不同,他们都阐发了侠的精神,侠的精神具有丰富的内涵外延,包含多样的侠义层次,但“侠客”大都包含以下的精神:惩恶扬善,扶弱锄暴,“以武犯禁”(韩非语),匡扶正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司马迁在《史记》中从人格的角度划定了侠的内涵外延:1.主持正义,不同于豪暴之徒;2.勇于赴难,不同于清高之士;3.全凭己力,不仗恃王公权势。梁羽生认为“侠就是正义的行为,对大多数人有利的行为就是正义的行为”。金庸的《侠客行》中的赏善罚恶二使居然能把恶人的所作所为查的一清二楚,并记录在簿,恶者除之,这正是古代人们所渴望的正义的化身,渴望实现社会正义的渠道。
侠的精神与社会正义的相连还可从侠义小说产生的社会背景来看,曹亦冰在其《侠义公案小说史》中对此有阐发,其中一点为“逐渐完善的法律与惨无人道的枉法统治”,“统治者自己有法不依”,有律不遵,却用严酷的法律条文对付黎民百姓,迫使民众老老实实地接受剥削和压迫,如果一点越轨行为就被严加治罪,因而人民起义此起彼伏。社会不满的淤积而得不到及时的清理,必然导致的是人们上梁山了,《水浒传》中的人物中也不乏劫富济贫的侠之大者。在恶霸一手遮天,清官无法到达,甚至官霸沆瀣一气的情形之下,软弱的人们对实现社会正义的人力(而非鬼神)的渴求只有洞悉一切的侠客了。侠客的精神实质就是唤起人们对正义的渴望,提供人们实现正义的渠道。古代侠客毕竟不像普通人,侠客没有户口,周游四海,孑然一身,无所畏惧,可在奇山异岛中存生存。但他们毕竟不在正统地位,未经官方认可,连对位客大加肯定的司马迁也说他们“不轨于正义”,此处的“正义”是从统治者的角度而言的,是不符合统治者的条条框框,官方未授权,侠客却锄暴安良,行使生杀予夺的大权,毕竟非正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