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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公安工作中效率的思考

  意义上来思考基层公安工作效率的提高,不由不让人肃然起敬了。
    “牢骚太盛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世界本身是美丑并存的。针对现实中存在
  的种种问题和不满意之处,在于我们不熟视无睹,代之以兴利除弊。以下是我的一点想法:
   1. 积极充实基层的警力。万丈高楼平地起,没有扎实的基础工作,公安的工作便成
  了“无根之木,无源之水”了。在现在的国家机构分流, 精简的大趋势下,大规模扩充公安队
  伍的编制,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太可能的。因此,便应力求以最少的投入或付出获取最大的政治
  , 经济和社会效益。立足现实,切实保证责任区民警的配制,便显得尤为重要了。
    2. 正确处理好日常工作和突发事件、上级任务或“专项整治”的关系。尤其是责任
  区民警,一旦出现重大案件,便会被抽调,“管不着自家的田了”。划分责任区,要充分考虑
  到其所处的地理位置,治安状况,以及现有的警力。一般每个责任区应配备两名民警,平常时
  ,以为民警下基层,进行调查、探访,诸如流动人口的统计。另一位民警则留所处理管区内的
  纠纷和矛盾。特殊情况下,同样需要保证日常工作的即时完成。可以一人抽调、一人留守办公
  ,或是隔日办公等。其衡量的标准是:两手抓,两手都不能软。
   3。简化办案的程序,当然这里所指的程序并非指法定程序而只是公安机关的内部工
  作程序。现在办理一个案件,不管大小,要经过几道程序的审批,然后还要填很多的表格,(
  行政法律文书由46种减至23种),从而给原来紧张的警力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工作量。如果改
  层层审批制为把关监督制,再省略一些烦琐的表格,一定会给基层办案人员很大便利,提高办
  案速度。从理论上讲,同样一个案件,只要严格依法办事,是不需要分上下级的。
   4。行政各个部门各司其职,减少公安机关的非警务活动的事务。派出所不应该是“
  救火队”,许多 闹事、治安事件都是由于某些单位或是部门工作粗糙,,方式、方法不恰当
  造成的,“出事了”只是矛盾激化的表现,看似最后 收拾场面的都是公安机关,表面上解决
  了问题,其根本矛盾是派出所“心有余而力不足”的。
   5、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条件,改善办公条件。在现今,通过电脑网络大幅减轻民警
  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已成为可能和现实,虽然还受到经费,个人技能等多方面的制约,但
  其潮流却不可挡,尤其是对一些烦琐的工作,如常住人口和外来人口的登记等,都可以通过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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