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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法律禁止私习天文初探

  这段记录的是太史令杜淹教儿子天文,这在古代是无可厚非的,但却被刘建告发,认为他的行为是私习天文。文中没有记载最后的处理结果,《旧唐书。杜淹》中也没有记载杜淹因此而受处罚,但从《龙筋凤髓判》的作者的观点来看,父亲是天文官员,儿子承袭父业学习天文,杜淹不应该受处罚。这也进一步证实了古代天文官员往往是世代为朝廷效命的,而且这些天文世家中是不存在私习天文的。我猜想杜淹之所以被告发可能是因为他教儿子天文虽然合情合理,但必须经过一定的手续,比如向朝廷请求批准或备案,说明自己的儿子以后会继承自己的事业。当然,这只是猜想而已。
  3. 《明史。刘基传》记载:
  “胡惟庸方以左丞掌省事,挟前憾,使吏讦基,谓谈洋地有王气,基图为墓,民弗与,则请立巡检逐民。帝虽不罪基,然颇为所动,遂夺基禄。基惧入谢,乃留京,不敢归。未几,惟庸相,基大慼曰:‘使吾言不验,苍生福也。忧愤疾作。’八年三月,帝亲制文赐之,遣使护归。抵家,疾笃,以《天文书》授子琏曰:‘亟上之,毋令后人习也。’”
  明朝的刘基是开国元勋,而且他受朱元璋的赏识正是由于他对天文的精通符合政治上的要求。“帝尝手书问天象,基条答甚悉而焚其草”(摘自《明史。刘基传》)但是刘基的天文知识也最终给他带来杀身之祸,朱元璋怀疑他把一块有王气的地方选为自己的坟地。以致于他在死前劝告自己的儿子不要学习天文了。虽然他不是因为私习天文而死,他的天文知识使他飞黄腾达,也使他成为一个悲剧式的人物。由此可看出,封建统治者把天文学的控制权牢牢的握在手中。
  四.一个问题和问题的分析
  有一类是我认为比较特殊的人群,他们是在职的非天文官员研究天文,很难判别是否属于私习天文。如晋朝的杜预,束皙,本身是朝廷重臣,并且参与编写《晋律》,禁止私习天文,但自己也是天文学家。而且古代许多官员都精通历算天文(这在史书中都有记载,我就不举例了),如何去看待他们,是需讨论的。我个人的观点是,在一个朝代初创之际,统治者也需要借助他们的“天命”言论,把他们的言论视为打击旧有统治的武器。到了统治稳固后,他们为朝廷效力,只要不发表不利于统治的言论(他们也往往只发表有利于统制的言论),是不会受到追究的。但是朝廷是严禁天文官员和非天文官员交往的,这是为了防止天象外泄。“开成五年十二月,敕:‘司天台占候灾祥,理宜秘密。如闻近日监司官吏及所由等,多与朝官并杂色人交游,既乖慎守,须明制约。自今已后,监司官吏不得更与朝官及诸色人等交通往来,委御史台察访。’”(摘自《旧唐书》卷十六天文下)由此可以推定,天文官员和非天文官员的天文观测和研究是完全分开的,不会有交流和讨论,也就是职业和业余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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