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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由与平等之间:美国宪法的价值观探讨

  最高法院:不断进行的制宪会议
  宪法修正案
  宪法的生长以自由与平等的妥协为基础
  VI.小结
  自由与平等的妥协、多样性与秩序的妥协、不便与变化的妥协是美国宪法的基本价值取向
  References:
  Erwin Chemerinsky, Constitutional law: Principles and policies (Aspen, 1997)
  For a text of U.S Con.or further research on constitutional law, visit http//www.findlaw.com/
 
 讲座内容整理:
  美国文化的特点就是没有特点,所有文明都可以到域外寻找,自由女神不仅欢迎移民,也欢迎思想。思想的竞争形成多样性。这种多样性形成美国文化的特点。这里有个例外,就是美国宪法,美国宪法在其文化中有着重要地位。
  美国宪法不是一张纸,不仅是法学院学生研究的对象,更是活的东西,这里最主要的因素是宪法贯穿着现实主义的态度,在平等和自由之中寻找妥协。
  1、  为什么要制定宪法
  第一批移民不是为建立国家,而是为寻求自由的。第一批五月号花的移民签定了一个协议“五月花号协议”,来保护宗教自由。
  1776年,独立宣言中提出人人生而平等的概念,平等是作为政治概念而提出的,(这里“人”是men,而非women)
  1781,十三个殖民地形成松散的“邦联”,因为他们惧怕强大的政府渴望自由的思想,使他们需要政府保障自由,又惧怕强大的政府。
  但十三个殖民地之间仍勾心斗角这使人们对强大政府的渴望越来越强烈。
  1786,发生了农民起义,对华盛顿及他的朋友们有很大的影响,华盛顿和麦迪逊筹主张强大的中央政府,他们认为一些人自由过大会威助其他人的自由,但同时也存在着反对者, 比如杰斐逊,他认为只有爱国者和暴君的鲜血才能保障自由之树的常青。
  1787年制宪会议,(最初并非为制定宪法而召开,最后不由控制的走向制宪会议):但由此也发现:民主本身是威胁的,当所有平等的人走到一起的时候,谁来作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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