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由与平等之间:美国宪法的价值观探讨
王锡锌
【全文】
王锡锌 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
法学博士
北京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讲座提纲:
1、 为什么要制定
宪法?对强大政府、自由与秩序的渴望和恐惧
The May Flower pact: 保护宗教自由和使公正与平等的法律成为可能
1776年,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All men are equal”
1781年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 表现出对强大中央政府的恐惧
1786年,Annapolis Convention
1786年,Annapolis Convention:“自由过了头,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还有什么保障?”
1787年,The 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
II.什么样的
宪法?
民主制与平等
联邦制
分权与制衡
宪政主义
在阴影中的
宪法
宪法的批准
III.
宪法与公民自由权:Bill of Rights: 1791
Amendment I: 信仰自由、言论与表达自由、和平集会和请愿自由
Amendment IV: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Amendment V:禁止自证其罪,正当法律程序
IV.平等权与
宪法
宪法所关注的平等仅仅是“法律的平等保护”
宪法对平等怀有深深的怀疑
作为个案的ERA(1972)
平等是乌托邦吗?
V.
宪法的长寿之道及其对于“自由/平等”之争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