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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一张误读的地图——走向后现代法律观

  我不打算停留在任何这样的研究路径上。我只是提到它们的某些缺点和没有回答的问题。首先,如果我用法律多元主义的软法替代法律学术中的硬法,多元主义的目的在哪里?什么是法,它位于何处?第二,除了他们所宣称的与传统法学的差距之外,所有这些研究路径都共同排斥它们对法的规范内容的关注。规范性当然是法律的重要的现实。但是法律也是现实的设想、代表和描述。那么,规范的法律的非规范的向度在哪里?它是如何构成的?第三,重要的是表明法律与社会的适应性远远要比初看起来复杂的多,或许根本没有适应性。但是这些发现似乎意味着法律与社会唯一可能的关系是适应性或缺乏适应性。这一估计留下了没有回答的但又不得不回答问题:法律与社会可能具有除了通过适应性或缺乏适应性之外的其他关系。
  在其他地方我已经回答了第一个问题。在本文中我将集中在第二和第三个问题上。要这样做,请允许我带你到一些不熟悉的领域,包括现实的和符号的。本书的标题来自布鲁姆(Harold Bloom)——我们时代一位最有创造性的文学批评家的一本书的标题。根据他的诗创造理论,为了达到原创,每首诗必须误读诗的传统,传统通过一代一代的的诗和写它们的诗人把它留下来。诗人受到传统影响的煎熬,诗总是诗人企图否定传统影响的结果。诗人通过误读(或歪曲)诗的现实而克服了传统影响的煎熬。
  我选择这个标题有两个原因。第一,因为我认为法律像诗一样,必须误读或歪曲现实,而且因为类似的理由。诗误读是为了建立它们的原创性,而法律误读是为了建立它们的唯一性。不管规范性秩序的多元性如何,我发现在社会中它们中的每一个都分别希望自己是唯一的,在它的法律领域有对社会行为调整和控制的垄断权。最明显的情况是国家法律,劳动法刑法,或行政法。例如,为了恰当的运作,一定的劳动法必须不仅否定其他规范性秩序或非正规的法(例如工厂规章,习惯法的生产等等)的存在,而且也废除一切以前调整同样劳动关系的国家的劳动法。这是对现实的一种双重的误读。一方面,像法律多元主义告诉我们的,其他规范性秩序在同样的法律领域确实同样在运作和有效。另一方面,因为法律与社会是相互构筑的,以前的劳动法,一旦取消,也留下了对它们过去所调整的劳动关系打上的印记。虽然作废了,但是它们仍然存在于事情和人们的记忆中。法律的废止不是社会的根除。这种误读不是混乱。它通过决定性的和可决定的机制发生。而且,现实的歪曲意味着不是自动的歪曲,而是真理的歪曲。在过去我们已经说过,真理和现实是一个东西或同一个东西。通过更紧密地注意合法性的使用,可以使我们得出结论,这样一种假设是由于法律与社会之间关系的适应性范式所产生的一种错觉。
  现在来看我的论文的标题的第二个原因。在我看来,法律接纳社会现实的关系更类似于地图和空间现实的关系。的确,法律是地图,成文的法律是制图的地图,习惯法和非正式法是内心的地图。这是一个强的比喻。它本身采取了文学的形式,所以这篇文章的副标题将是“采用文学的比喻”。在以下一节中我将广泛地从事制图员的工作,我将试图表明法社会学可能从制图学学到什么。我将涉及地图的结构特征,制图以及使用地图的现象学。
  理解地图
  地图的主要结构特征是为了完成它们的功能就必然歪曲现实。伟大的阿根廷作家博格斯(Jorge Luis Borges)讲了一个皇帝命令生产一幅准确的地图的故事。他要求地图对于每一个细节都应该是准确的。当时最好的制图者参与了这个重要的项目。最终,他们生产了这个地图,确实,它不可能再精确了,因为它的每一点和王国的每一点都符合。但是,他们的失败在于,它不是一个很实际的地图,因为它和王国的大小相同。
  要实际,一张地图就不能与现实逐点相同。但是,因此产生的对现实的歪曲并不自动地意味着对真理的歪曲,如果歪曲现实的机制是为人知晓的和能够得到控制的。确实,这就是一个例证。地图歪曲现实通过三个机制,因为它们被系统地运用,它们成为任何地图的内在的或结构的特征。这样的机制是:比例尺、投影法和象征符号。它们是自动的机制,包含着不同的程序,要求单独的决定。但是它们也是相互依赖的。如美国制图学家孟莫尼尔(Mark Monmonier)所说:“地图的一切优点和局限都来自地图缩小和普遍化现实,压缩和扩大模型和距离,用记号描绘所选择的现象而不必类似于地形的可见的和不可见的特征的程度。地图的三个因素是相互依赖的。比例尺影响着能够显示出的细节的程度,并决定着一个特出的符号是否具有明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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