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昆也不赞成这种观点。他认为,威胁可能不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该国就会面临一个两难的选择:真的实行贸易限制,会减少它自己的福利;收回自己的威胁,又会在国际事务中失去尊严。如果事先想到这种困境,这个国家可能就不会进行威胁了。
从以上的论述可以看出,贸易保护论是站不住脚的。另外,政府特别保护一种产业,对另一种产业也是不公平的。对受保护的产业来说,将产生对保护的依赖性,对企业的长期发展是不利的。
与这个题目有关的,是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问题,或者说政府是否应当干预市场的问题。斯密(《国富论》)早就指出,价格是一只看不见的手,会引导企业在市场上的行为;政府代替企业做主是“自寻烦恼”、“僭取”“大言不惭”、“荒唐”、“危险”、“无用”和“有害”的。当政府阻止价格根据供求情况自发地调整时,它就限制了看不见的手协调组成经济的千百万个家庭和企业的能力。因此,曼昆把“市场通常是组织经济活动的一种好方法”也列为经济学十大原理之一。
但这个原理也有一些重要的例外。在这些情况下,政府可以干预经济。
看不见的手通常会使市场有效地配置资源,但有时候,看不见的手会不起作用,即市场失灵(市场本身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情况)。一个原因是外部性,即一个人的行动对其他人福利的影响,例如污染。政府可以通过环境保护还增加经济福利。另一个原因是市场势力,即一个人或一小群人不适当地影响市场价格的能力,例如垄断。政府有权通过限制垄断,从而提高经济效率。因此,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政府可以通过干预经济,促进效率。
看不见的手有时也不能确保公平地分配经济成果。市场经济根据人们生产其他人愿意买的东西的能力来给予报酬,看不见的手无法保证每个人都有充足的食物、体面的衣服和充分的医疗保健。因此,政府应当采取适当的公共政策(例如所得税和福利制度),以促进平等。
曼昆把“政府有时可以改善市场结果”也列为经济学十大原理之一。但曼昆提醒人们,政府只是有时而不是总能改善市场结果。公共政策是由极不完善的政治程序制定的,有时政策只是为了有利于政治上有权势的人,有时政策制定者动机良好,但信息不充分。因此,对政府是否、何时及在何种程度上干预经济,是应该进行科学的经济分析,并且十分谨慎小心的。萨缪尔森也警告说,在治疗市场失灵的同时,也要防止“政府失灵”,即政府引起病症,或使弊病更加严重。(萨缪尔森在政府促进效率和平等之外,还谈到了政府的第三个职能:促进稳定,即为了减轻通货膨胀和经济萧条的周期性影响,政府可以运用其货币权力(调节通货和银行体制,以便决定利率的水平和信贷的条件)和财政权力(征税和财政支出),以影响经济的产量、就业和价格的走向。但政府采取这些措施也应是理性的、适可而止的,因为这种政策的背后潜藏着高通货膨胀和高失业率的危机。萨缪尔森的结论是,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在自由企业、低通货膨胀率和充分就业方面长时期地同时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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