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服”的意义
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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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服”的意义
作者:李翔
前一段时间,一直流行着这么两则“笑话”:一、某市一位“的哥”闯了红灯,一位身穿制服的同志走过来,他要这位违反交通规则的司机缴十元罚款。没想到这位“的哥”极不耐烦地探出头来冲着“制服”吼叫道:“你们这些管小摊小贩的城管队的人也真是的,怎么管到我们头上了。”二、某一靠“挤”公交车吃饭的人士,趁着上班高峰期又来到公交车站边,准备着一天“紧张”的工作,等着“挤”车,“开工”前,他照旧环顾了一下四周,“今天没‘人’”。正当要得手之际,一位身穿“制服”的人钳住了他那罪恶之手。他先是一怔,再仔细辨认制服,才发现衣袖上的“公安”两个字异常刺眼,“乖乖,原来是俺的警察叔叔。”
这是发生在今年国庆节这一天的事。为了和国际接轨,从这一天起,我国的警察换制服了。据说,在换制服以后的短短一段时间内,中国的“反扒”斗争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这是换制服之初始料未及的,姑且当作是“副产品”吧。
从上述事例可以看出:制服的制作初衷是为了使公众能够容易辨认,当自己与他人发生冲突时,方便及时寻找救济。从事不同工作的人身穿不同的制服(一般是指司法机关以及象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此时,制服的含义是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的标志,同时也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象征。因此,在穿着制服行使职权的时候,理所当然地要接受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公众的监督(社会监督)。然而,在很多地方制服的意义完全被颠倒了。首先在一般公众或曰小老百姓的眼光看来,穿制服的人必然是“官”,当官的人的话是一定要听的这一真理是妇孺皆知的,从来也不会有人怀疑。上述那位“的哥”要不是换服装弄花了眼,无论如何也是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其次是对穿制服的人本身而言,穿制服就意味着要管人,那就是高人一等,以至于在某些地方乡镇一级的兽医站里从事给猪崽阉割工作的人也要千方百计弄一套“制服”穿着下队,据业内人士透露,这样(指穿制服)工作完毕之后是很容易收钱的。因此,穿着制服看老百姓的眼神都不一样。难怪有些经济拮据的单位还是咬牙也要给每人定做一套服装,这些人只好天天穿着,尽管不一定符合一般人的卫生习惯。
几千年的官本位的传统在当今中国人的头脑中已根深蒂固,尽管我们改革开放已经二十多年了,国外的先进技术也学了不少。国家领导人也强调一切国外先进的东西我们都可以大胆的利用。移植国外先进大体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器物文明移植;二是制度文明移植(这里的制度是指管理制度、法律制度等);三是思想文化移植(这里的思想文化是指意识、思维方法等)。笔者以为,第三个层次是最高层次,也是最根本的方面,同时又是最难的层次。上海某一非常成功的大出租车公司规定:如果它的员工不穿制服上班,乘客可以享有如何如何等一系列权利,公司作了一系列的承诺。相比之下,同样是制服,一种是权力的象征,一种是服务的标志,两种不同的思想观念产生了截然相反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