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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的精英主义与讲坛上的学术自由——多伦多大学法学院纪行

  正是上述的评论和建议给这位教授惹了麻烦:在这门课结课之后不久,即发生了这次的学生作弊事件。而多大校方启动针对这位教授的特别调查程序的理由,就是试图查明学生伪造成绩单的动机是否直接出自于她在课堂上的影响、或者曾经受到她的鼓励。多伦多大学校报和多伦多市的几家大报相继对这一消息进行了报道,这位教授的姓名与身份被公开披露。而在消息见报的当时,她却因在英国牛津大学出席学术会议而未能知情,也未及时得到来自校方的正式通知。在媒体披露这一事件后,公共舆论顿时一片哗然。多大校方对这位教授采取的调查措施激怒了加拿大法学界的许多人士,陆续招致了来自校园内外的批评,也引起了一些国际知名法学家的不满和指责。作为当事人的那位教授持续地得到来自法律共同体及教育界人士的“愤怒的支持”——约克大学法学院、Queen’s University法学院等国内法律院校的数十名教授联合签名,分别向多大校方、多大法学院院方和媒体发出公开信,为这位以“学品正直、诚实坦率”而闻名的法学家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鸣不平,对其名誉在这次事件中所可能受到的损害表示担忧。作为教师自治组织的“多伦多大学教师协会”则就校方对这一事件的处置方式提起了集体抗议,认为将该教授置于“显微镜”下的作法违反了多伦多大学与该协会所达成的《协议备忘录》中关于学术自由政策的条款,同时还对调查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规则的公正性及透明度也提出了质疑。而来自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牛津大学、爱丁堡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等国外院校的一些法学教授(其中包括世界知名法学家约瑟夫•拉兹和尼尔•麦考密克)也联名致信多伦多大学校长,谴责校方的调查措施侵犯了学术自由,是“侵扰和威胁”性的行为,呼吁立即予以终止。一时间,这一风波闹得沸沸扬扬,演变成为与加拿大法学教育界、乃至高等教育界的共同利益息息相关的事件。
  我们可以看到,法学界就多大校方对这一事件的处理方式所表示的不满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关于调查措施的公正性。令很多法学家感到不能接受的是,学生作弊事件曝光时这位教授尚在海外,多大校方既未事先与其直接联络或正式送达通知、也未向其提供作出初步反应的机会,在其本人缺席的情况下就宣布对她进行特别调查,并将其姓名与身份予以公开披露,使这位教授在整个事件的事实尚未澄清之际就落入媒体和舆论的密织视野当中。在他们看来,这种“仓促寻求公正”(rush into justice)的草率作法,只能带来不公正的结果,而多大及其法学院的行政方面则被某些法学教授指责为对自己的同事“缺乏尊重和保护”。另一个方面是对捍卫学术自由的呼吁和强调。那些联名发表公开信的法学教授一致指出,对于一位法学教授来说,“公民不服从”行动无疑是一个适合进行课堂讨论的话题,如果这样的话题没有在课堂上得到关注和讨论,那么法学院即没有尽到在法律教育中应当承担的责任。而在讲授过程中举出学生们自身可能会采取的行动作为生动的例子,是为法学教授所熟悉的、并经常使用的一种课堂教学法。对于受到调查的那位教授来说,其在课堂上作出的评论不仅是面向小范围的听讲者,而且也不可能被任何合理的观察者解释为是在诱导学生实施诈欺行为。因此,这位教授的言行不构成任何不当行为,多大校方没有根据来启动针对她的特别调查程序,也不应当导致其成为社会舆论的议论对象,这样带来的负面后果是侵犯和亵渎了学者进行争论和表达异议的学术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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