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霸权之反思
韦之
【全文】
题目: 知识霸权之反思(北大法学院午餐沙龙之九)
共进餐人: 韦之 教授
时间: 12月8日 12:15—13:30
地点: 模拟法庭
知识霸权之反思
整理者:郑礼仁
知识霸权这一概念并不是法律词语,因为近两年的新闻炒作使用频繁了,并在某种程度上与知识产权纠缠在一起了,经过一段时间冷静的思考,有必要做一个总结,这是我选择这个题目的基本考虑。
那么什么叫知识霸权?从词义上理解,它是一个很有冲击力的概念,我们通常意义上说霸权是指在国际关系上用实力来操纵别的国家。知识霸权也可以说是指利用知识的力量来称王称霸,这在人类历史上是个新的现象(以前主要是指武力上的霸权),相对于武力上的霸权,知识霸权是人类文明的一个进步。知识霸权出现的前提恐怕是知识经济,使得知识成为了财富,使得知识在社会生活中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地位和作用。这里可以用几个数字来说明,在1996年美国核心著作权产业的产值就超过了2784亿美元,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65%,年增长率在3.5%,对外贸易额达601亿美元,超过了农业、汽车制造业和飞机制造业。在今天控制了知识的人好象上个世纪控制了矿山、油田、钢铁的巨头一样。所以知识产权的保护就有了重要意义,这就是为什么从1986年开始的关贸总协定第八轮谈判开始把知识产权的保护纳入到世界贸易体制中来,也取得了成绩,缔结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
那么,为什么在我们中国近两年一直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却炒出知识霸权的主题呢?我想这与美国微软公司在中国的作为有所牵连。比如去年3月31日它在北京市一中院起诉了亚都公司,要求赔偿损失,这个案件在去年年底一审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事实上驳回了其诉讼请求,因为被告主体不适格。但这个问题仍凸显在那里,可以想见有多少企业可能面临着类似的危机。其实在94年时微软就起诉了一个巨人电脑公司,当时微软胜诉了,只是没有引起关注。另外一件事情是去年3月10日,微软的比尔·盖茨在深圳向中国IT产业界推行其“维纳斯计划”,其核心是生产“机顶盒”,实现通过电视等上网。其潜在意义是无穷的,若此产品推广出来,则中国这方面的市场就被微软控制了。另外,新闻界也注意到微软推出的产品对中国有某些歧视,比如,Win98在美国卖100美元左右,但在中国却卖1980元。所有这些种种现象引起了舆论界的关注。例如方兴东提出了挑战微软霸权。这些行动也与国际社会上反对微软的行为遥相呼应。在这个运动中,有一个倾向就是把矛头逐渐对准了知识产权,其理由是微软正是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来获取了巨大利润,形成了自己的垄断地位,然后奴役社会和其它经营者。所以就有人发表文章说,应与微软同时接受审判的还有知识产权法。这说明了知识产权制度在中国没有建立多久就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当然,这些“运动”现在看来有些消声匿迹了,其后果总的来讲创造了一些知名人物,但问题仍没有解决。今天中国企业与微软间的合同仍是两年前一样的,该霸道的仍然霸道着。所以这个问题要真正解决,还需要我们冷静地思考,探讨到底原因在哪里,到底知识产权在此过程中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