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德国完成了电信部门私有化,法国利用在信用卡上的技术优势,致力于电子商务需要的智能卡的推广和统一,日本政府于1996年投入3.2亿美元推动电子商务有关的计划。1997年11月6日至7日在法国巴黎,国际商会举行“世界电子商务会议”,全世界商业,信息技术,法律等领域和政府部门的代表云集,共同探讨如何确保电子商务在全球运行的统一规则和标准。同时,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伦敦发表了号召各国政府支持和促进电子贸易推广应用的研究报告,1997年,联合国贸发组织召开了全球电子商务专家会议,世界贸易组织达成了便于电子商务发展的该组织成立后的第一个重要国际协议《信息技术协议》。
我国政府也敏锐地意识到数字经济、电子商务对经济增长和企业竞争力带来的巨大的促进作用。1991年,国务院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联合八个部委建立了中国电子数据交换技术委员会,通过有计划地协调和规范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工作,从此电子商务开始登陆中国,随后各部门先后开发建成了“国际电子商务网络”、“邮电部中国公用电子数据交换业务网”、“税务总局EDI应用系统”、“商检局EDI应用系统”等一系列工程,1994年,联合国贸易网络中心上海中心成立,这是全球贸易网络设在中国的第一家公司,它的成员单位有:海关、商检、银行、保险、外管和外运等。他们以网络作为业务窗口,为进入中心的贸易商提供从贸易信息到贸易交易的一条龙服务。1998年7月,第一次由我国政府牵头组建的“中国商品交易市场正式开通,标志着中国政府在电子商务领域有了实质性突破。该市场开始运营时有8千多种商品,涉及60多个门类。“中国商品交易市场”是国内第一个经过授权的做电子商务的网络,通过该网使我国的企业和产品直接推向国际市场。同时,为了适应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需要和节省交易成本,提高效率,外经贸部限定到2000年,出口配额将全部通过网上进行,届时不上网的企业就没有进出口权。
虽然我国政府大力支持电子商务及国内上网人数迅速增长,但是参与电子商务人数及交易金额增长缓慢,究其原因如下:
1、政策的统一和组织协调问题
电子商务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它涉及到众多的政府部门,参与电子商务的除了交易双方外,还涉及到海关、商检、银行、保险、外汇管理、货物运输、信息产业等部门和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政府部门和商户,这不仅要求国际上要有强有力的综合协调部门,国内也要有强有力的综合协调部门来制定统一的政策框架,据此我国应重视对电子商务的研究和长期发展规划,应建立专门机构来统一领导、管理全国电子商务的工作。否则,政出多门,经营部门各自为政,将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如作为开展电子商务之关键的认证中心(Certificate authority),我国就有外经贸部门、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各商业银行等部门都在准备建自己的CA,如果标准不统一会带来认证中心的矛盾以及客户的多重交叉认证;认证中心的多家设立,会给今后认证中心的管理带来混乱,将会增加交易的成本,不利于电子商务的发展。当前,安全电子交易的国际标准主要有SSL(Secure Socket Layer,安全套接层)和SET(Secure electronic transaction,安全电子交易)标准。如何建立我国国内统一安全并与国际接轨的安全电子交易标准和综合性的部门来保证这一标准的贯彻实施已成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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