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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清算银行与中国

  但是,究其实质,国际清算银行并不是一个商业银行。从其作用看,它是为各国中央银行服务的一个机构。国际清算银行的宗旨即为促进各国中央银行合作并提供便利。国际清算银行的业务对象主要限于中央银行和国际组织,它的业务范围也受一定的限制,比如不得向政府贷款,不得在商事交易中谋取支配利益。由于国际清算银行保密度高,当中央银行在买卖外汇而又不愿暴露其身份与行动时,便借助于国际清算银行来操作。国际清算银行是中央银行家聚会的场所,因此又被称为“中央银行家的银行”(the central bankers''bank)。
  二、国际清算银行与中国尽管我国中央银行刚刚加入国际清算银行,我国与国际清算银行的往来从1984年就开始了。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清算银行建立了业务关系,在该行存放黄金和外汇,成为该行的客户,从1985年开始,我国每年都以客户身份参加国际清算银行的年会。1995年1月,国务院副总理朱熔基访问国际清算银行。同年9月下旬,该行总经理克罗克特应中国人民银行邀请访华这是1996年9月10日的《国际商报》刊登的消息。至于我国在1984年之前是否已与国际清算银行开始接触,国民党政府时期是否与国际清算银行存在业务往来,笔者尚未检索到这方面的资料。。那么,我国加入国际清算银行有什么意义呢?笔者就此提出自己的几点看法,以就正于法学界和金融界:
  1可以充分利用国际清算银行的业务和经验为我国改革开放和金融改革服务。国际清算银行储备充足到1994年,共有100个国家的中央银行在该行存放了总值为1.1万亿美元的存款,占全球外汇储备的10%。,被认为是最安全的银行之一,该行在国际金融业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我国将黄金存入该行,不仅能得到利息,还能以之为抵押取得现汇贷款;把外汇存入国际清算银行,又为人民银行管理外汇储备开辟了新途径。另外,国际清算银行提供的贷款又为我国拓宽了融资渠道。作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会员,我国在国际收支失衡时可向基金组织寻求资金援助即用人民币向基金换购(Purchase)我国所需外汇。;但是,使用基金资金的条件(Conditionality)比较严格,要向基金披露我国的经济情况并遵守基金的行为准则比如,经济增长的程度,不得限制经常性支付。(performance criteria)。相比之下,使用国际清算银行的贷款条件较为灵活。实际上,从1985年起,国际清算银行已为我国提供了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国际清算银行要在我国开展业务必须获得人民银行的同意,但根据清算银行《章程》第十九条,一国中央银行的行长或代表在董事会会议上不投票反对即被视为同意。
  2增进与其他国家中央银行的了解和合作,加强我国在国际金融事务中的地位与作用。通过参加国际清算银行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人民银行可以了解其他国家特别是主要西方工业国家的货币政策,增进合作机会。另外,国际清算银行还召开十国集团中央银行行长会议,欧共体成员中央银行行长会议。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际清算银行的股东,有机会了解这些国家的政策与动态,洞察国际金融情势的变化。除此之外,国际清算银行还定期召开有关国际金融市场、支付系统等中央银行感兴趣的经济、法律和技术方面问题的讨论,定期出版享有很高声誉的年报(annual report)和关于国际银行业务与金融市场发展的季度报名,这对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亦有参考价值。
  我国作为国际清算银行的股东,就可在股东大会上行使投票权,对银行的决策产生一定影响。如果人民银行能取得董事会的席位,我国对国际金融情势的影响及我国在国际金融事务中的地位和作用将进一步得到增强。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的章程,除英美等六国每国各有两名董事外,还能选举至多九名董事。到1995年,董事会共有17名董事,尚余4个座位。目前国际清算银行董事会是否还空有席位,笔者并不清楚,如果尚有,我国人民银行应争取一席之地。假如没有空余,那么困难就很大,因为这需要修改银行章程,而修改章程的法律手续是极其烦琐的。
  3有助于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随着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国际金融也日趋自由化,而高科技的发展又使巨额资金在短时间内跨国境转移成为可能,因而国际货币局势和金融市场日趋动荡不安。国际商业信贷银行事件、巴林银行事件、墨西哥金融危机等充分说明了加强国际金融监管的必要性。我国正在进行金融体制改革,必须防止类似事件在我国发生。而且,我国正申请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加入后,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我国要开放国内金融市场,允许更多的外资银行、保险公司进入,允许它们开展更广泛的业务,这将增加我国金融监管的难度。国际清算银行如今以它的银行监管活动最为著名“Into Basle''sInner Sanctum”《The Banker》1994.3P17、15,巴赛尔委员会秘书处即设在国际清算银行。我国的《商业银行法》已明确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这实质上接受了巴赛尔委员会提出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中的标准。人民银行加入国际清算银行,可以加强与巴塞尔委员会的接触、磋商、合作、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
  中国人民银行加入国际清算银行,标志着我国的经济实力和金融改革开放取得的成就日益得到国际上的认可《国际商报》1996年9月10日。。《人民银行法》的施行,使人民银行的对内管理和对外交往有了法律依据,我国金融法制的日趋完善,既是改革开放的保证,也是加入国际清算银行的法律基础,我国的经济实力和不断增长的外汇储备则是加入国际清算银行的经济基础。而加入国际清算银行则有助于扩大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清算银行以及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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