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法学院论文研讨会(开幕词)
吴志攀;刘守芬
【全文】
张守文老师主持会议:
(首先由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吴志攀致开幕词,并宣布1999年法学院科研成果获奖名单:
吴志攀讲:
1999法学院论文和学术著作的优秀奖和特别奖:
特别奖:
杨春洗教授《
刑法基础论》(1999年版)
沈宗灵教授《法理学》(1999年版)
储槐植教授《复合罪过形式探析》(1999年版)
赵震江教授《现代法理学》(1999年版)
优秀著作奖:
张玉镶教授《当代侦查学》(1999年版)
尹田教授《法国现代契约法》(1999年版)
王世洲教授《德国经济犯罪与经济
刑法研究》(1999年版)
优秀论文:
张文教授《罪名立法模式论要》,发表于《中外法学》1999年第4期
郭瑜《论提单债权关系》,发表于《中外法学》1999年第2期
张骐《通过法律推理实现司法公正——司法改革的又一条思路》,发表于《法学研究》1999年第5期
白建军《刑事学体系的一个侧面——定量分析》,发表于《中外法学》1999年第5期
刘守芬《日本
刑法中贿赂罪问题》,发表于《中外法学》1999年第6期
罗玉中《民主、平等、自由——托克维尔评价》,发表于《中外法学》,1999年第2期
刘建文《税收法律关系新论》,发表于《法学研究》1999年第4期
吴志攀:这次论文研讨会,大部分老师都参加了论文的写作,付出了大量的心血。从论文的方法论上来看,有许多的突破和提高。特别是中青年教授在方法论、基础学科的研究,尤其是跨学科论题的研究上,都有许多突破。就法学院的学术研究来说,应有三个方面值得提倡。
第一点就是科研的创新。就法学与经济学的研究相比,经济学有很多创新,甚至经济学家的名字和他们的研究论题都联系起来,如光华管理学院的厉以宁教授,又称“厉股份”。法学界也应该出现这样的情况,把法学家的研究成果和他们个人联系起来。我们的研究成果应当是原创性和倡导性的。
此外对于这些创新,虽然这些经济学教授的著作的引用率都非常高,但是他们都具有自己的版权。我们在引用别人著作的同时,一定要注意自己著作的原创性,这点是将来北京大学法学院在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法学院时要发展的一个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