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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事法庭与国际法在法庭中的具体运用

  种族灭绝罪中的一项罪名是煽动罪,这个罪名只存在于种族灭绝罪之中。
  1994年4月胡图族控制的政府通过传媒煽动对图西人的屠杀的时候,Barguiza是主要的煽动者,他在喀麦隆被捕,喀麦隆当局在关押了他很久之后才将他移送到了国际刑事法庭,接着因为圣诞节法官休假等原因,直到过完节才开始了审判。
  Barguiza的律师认为Barguiza受到了超期羁押,他的基本人权受到了侵犯,所以Barguiza应当被释放。初审法官认为国际刑事法庭处于特殊时期,并不支持律师的观点,于是上诉,上诉庭的庭长就是那个向克罗地亚政府发传票的美国人麦当劳法官。麦当劳法官对程序很了解,而且在眼中,程序无比重要,在调查中他发现在移送Barguiza的过程中,检方没有尽到责任,延误了程序,Barguiza使的人权受到侵犯,于是作出判决,立即释放Barguiza,进而宣布对其永不再起诉,检方面对的是前的难题,监狱里还有14个罪犯,都像Barguiza一样的情况,如果他们也都被释放了,这个国际刑事法庭还是不存在为好,卢旺达人及只知道他们被屠杀着讨还正义,可不会理什么程序正义。所以检方以发现新证据为借口利用规则要求再起审判,今年2月再度开庭。Barguiza在喀麦隆被关了1年半,是因为当地大选,内政需要,在国际刑事法的监狱里呆了3个月也是因为时间表等问题,不是检方责任。现在正在审判,如果判决其有罪法官将会在量刑的考虑减去被长期羁押的一年半。
  (五)Bagasora
  这个案件体现了国际刑事法庭与前一段时间成立的国际刑事法院的区别。
  Bagasora是卢旺达总统办公室主任,大屠杀是他一手筹划准备的,4月6日总?统被剌杀,他立即命令全国设卡,侦别过往行人。卢旺达原为比利时殖及地,在卢旺达独立时,比利时人居心不良的给每个人的身份证上标明了种族,Bagasora指挥军队,分发武器,开始了屠杀。过往的路人的身份证如果表明为图西人,一律杀死。
  他在赞比亚被捕,卢旺达当局要求引渡,两国是有引渡协定的,Bagasora的人在屠杀时干掉了前总理的8个比利时卫兵,因而比利时也要求引渡他。
  国际刑事法庭也想审判,也要求引渡,由于国际刑事法庭被赋予了优先权,所以案件移送给了国际刑事法庭。
  相比较,后来成立的国际刑事法院便没有这样的优先权。
  (六)Kambanda案件
  此人是前政府总理,大屠杀时上台,到处宣传屠杀,他自认有罪向检察官表示可以合作,但不同于美国法的辩诉交易,双方协议对法官并没有约束力,法官依然判是终身监禁,Kambanda现前正在要求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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