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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公司初探

资产管理公司初探


余 晖


【全文】
  内容提要:中国银行业的不良资产问题已相当严重。1998年底,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进行剥离和重组的重大决策。1999年,由财政部先后拨款成立了处置各大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资产管理公司。目前,这些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已经成立一年或接近一年。针对各银行不良资产集中的地区,资产管理公司正在各地逐步建立分支机构,各项具体工作已全面展开。但是,为解决金融危机而专门成立的这些极为重要的金融机构的很多方面并不为人所知,我国有关立法及法律研究也非常欠缺。本文试图从经济法角度对资产管理公司这一新生事务进行粗略探讨。
  主 题 词:经济法 国家投资经营法 宏观调控法 资产管理公司
  8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的银行业出现了直接损害银行稳健与安全的巨额不良资产,引发了整个银行业乃至国民经济的危机。自90年代初开始,伴随经济改革的深入,我国银行业由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转轨及银行业自身制度缺陷等原因造成的不良资产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危及我国的银行业,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造成巨大威胁。亚洲金融危机的出现使人们深刻认识到金融危机的可怕之处,人们开始高度重视我国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问题,从各种角度考虑解决问题的方法。1998年底,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进行剥离和重组的决策。1999年4月20日,由国家直接投资的我国第一家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中国建设银行不良资产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立。随后,1999年10月15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正式成立。主要任务是收购、管理、处置中国银行的不良资产;10月18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正式成立,主要任务是收购、管理、处置从中国农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10月19日,我国目前规模最大的一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北京正式成立,主要任务是收购、管理、处置中国工商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①。根据四大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集中的地区的分布,各资产管理公司还在逐步建立分支机构,各项具体工作已全面展开。一夜间,资产管理公司实实在在地出现在人们面前。但是,为解决不良资产问题而专门成立的这些极为重要的金融机构的很多方面并不为人所知,我国没有针对资产管理公司的先行立法,也不具备相关成熟完备的法规制度,资产管理公司运作的很多方面都无法可依或与现行法律法规相矛盾。因此,资产管理公司的相关法律研究及法律框架建设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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