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立法:关爱人类美丽家园
何来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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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 环境立法:关爱人类美丽家园
吕忠梅 萧傈
本世纪的最后一个月,几条有关环保的消息格外引人注目:2000年,中国将全面禁止生产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利用芦苇、蔗渣为原料的可降解的纸浆模塑制品将成为替代品;北京的小学生们给朱镕基总理写信,呼吁政府加强环保;一位小学生在环保课上大声疾呼:诺贝尔奖应该增加环保奖!
同时,中国生态环境的恶化令人触目惊心,国家环保局局长解振华坦陈当前中国环境形势十分严峻:七大水系、部分湖泊和近岸海域的污染趋势没有得到控制;煤烟型为主的空气污染十分严重;全国668个城市的大部分存在水源、大气、城市垃圾和噪声的严重污染;森林草原生态功能急剧衰退,自然灾害日趋频繁;生物多样性锐减……
这就是世纪之交中国环境问题的图景:一方面,危机重重,形势严峻;另一方面,国人、特别是未来一代环境意识的觉醒和环保意识的提高,又在危机中孕育着希望。新世纪的曙光即将来临,面临环保这个最严峻的挑战。作为调整环境资源各方关系的环境立法,应该作出怎样的抉择?
环境立法应在总体上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终极目标
当今世界正处于世纪之交的巨大变革时期,人类文明形式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转变,世界经济形式由资源经济向知识经济的转变,社会发展道路由非持续发展向可持续发展的转变。这种人类发展的“三重转变”,构成了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趋势和时代潮流。中国物权法的制定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的。
生态文明应该是建立在可持续发展观念上的“绿色文明”,知识经济应该是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绿色经济”,可持续发展作为21世纪人类发展的“绿色道路”,其关键是抛弃“高投入、低消耗、低污染、适度消费”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它的基本目标有两个:一是要解决国际社会及其各国内部分配资源和占有财富的不公问题,实现有限资源环境最佳配置。二是解决合理地、充分地、节约地利用资源问题,从而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达到以最小的环境损失取得最大的经济发展的目的,极大的提高资源环境的利用效率。
物权法作为资源配置的基本规则,其关于资源归属的制度安排和实施都将直接对环境资源产生重大影响,无论是资源的合理分配、还是资源的合理利用都是物权法的基本内容。可持续发展战略如果不能在物权法中得到贯彻,无异于纸上谈兵。因此,当代中国物权法的制定必须立足于三重转变的社会现实,建立“绿色文明”观念,确定符合发展“绿色经济”要求的资源配置法律制度,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
设置环境使用权制度,解决环境资源经济价值与生态价值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