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董仲舒的“德治”思想(上)
陈嘉珉
【全文】
[内容提要]“德治”是中国儒家治国思想的一贯主张,源于孔、孟,完善于董仲舒,而且是董仲舒使其成为贯穿整个封建社会的一项基本国策。董仲舒的“德治”思想和政策主张主要包括“以义正我”、“以仁安人”、施“教化”、守“等级”、行“仁政”五个方面的内容。
[关键词语]德治,以义正我,以仁安人,施“教化”,守“等级”,行“仁政”
董仲舒(公元前179年—前104年),广川(今河北枣强东)人。西汉时期最大的儒学大师,是继孔子、孟子、荀子之后和宋代朱熹之前儒家学派最有影响的代表人物。他一生以治《春秋》为主业,认为“有国家者不可不学《春秋》,不学《春秋》则无以见前后旁侧之微,则不知国之大柄”(《春秋繁露•俞序》,下引此书,只注篇名)。他研读《春秋》十分用功勤奋,曾三年不入园圃,设席讲学,当时“学士皆师尊之”(《汉书•董仲舒传》,以下引此书,只注篇名《董仲舒传》),著名史学家司马迁也曾经跟他学习过。他不仅精研学理,而且经世致用,提出的不少建议,都为汉代统治者所采纳。“董仲舒的思想标志着儒学发展的一个新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儒学作为维护一统封建帝国统治的主要意识形态开始登上了历史舞台。”[1]
在治国方略上,董仲舒力主“德治”。“德治”思想是中国古代儒家在国家治理方法上的重要主张,但在董仲舒以前,它基本上只是一种“思想”, 是董仲舒将其全面完善并使之成为贯穿整个封建社会的基本国策。综观董仲舒的著述,他所竭力主张的“德治”主要有“以义正我”、“以仁安人”、施“教化”、守“等级”、行“仁政”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以义正我”
儒家从孔子开始就提倡“为政以德”的“德治”,重视道德教化和统治者个人以身作则的表率作用,相对地比较轻视法律及其强制规范的作用[2]。
在国家治理活动中,董仲舒与先秦儒家一样最为提倡教化,但他同时认为,统治者不能只是用仁义道德去教育别人,起一个传道即言教的作用。他认为德治的首要内容,是统治者首先要进行自身的修养,以身作则,以自己的表率作用去进行身教。他认为有利于国家安定的良好社会风气和精神面貌,必须要统治者带头起表率作用才能够完整有效地形成。他引用孔子的话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董仲舒传》,孔子语见《论语•颜渊》)民众之德如“草”,君子之德如“风”,广大民众在德行上受君子的影响,就象小草一样随风俯仰,“夫上下之化,下之从上”(《董仲舒传》)。他告诫统治者说:“尔好谊(义),则民向仁而俗善;尔好利,则民好邪而俗败。由是观之,天子大夫者,下民之所视效,远方之所四面而内望也。”(《董仲舒传》)“故君民者,贵孝弟而好仁义,重仁廉而轻财利,躬亲职此于上,而万民听生善于下矣。”(《为人者天》)他甚至认为君臣、父子之间的榜样和感化关系也是一样的,其间君和父起着主要的作用,“父不父则子不子,君不君则臣不臣”(《玉杯》)。他还比喻如同泥在制陶器的模子中和金属在熔炉里,全靠制作冶炼者的铸造而成器,这意思一如儒家先师孔子所说“子欲善而民善矣”(《论语•颜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