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改革
江海洋
【全文】
浅谈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改革
中文摘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劳动争议也日益突出。原有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已不再适应新形势新需要,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已迫在眉睫。本文沿着体制改革的思路,先对国内外劳动争议处理状况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再对比分析选择新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然后再从机构设置、工作程序、人员配备等多方面考虑,分别以调解、仲裁、诉讼三种处理方式为单元,重新构建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形成了重在调解、裁审分轨的 “Y”型新体制。最后对新体制的试行进行预测,预防新问题的产生,以期达到最佳果。
关键字: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处理体制 调解委 仲裁委
劳动法庭
引言
在党的十四大上,中共中央确立了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选择这一模式后,我国的经济实力得到了迅猛发展。与此同时,我国的劳动关系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同类型的劳动争议大量产生。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对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使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日益突出。工业的改组改造,将使劳动结构发生重大调整;深化国企改革,将使劳动关系主体进一步清晰;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将使中国劳动人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因而,劳动关系中呈现的各种矛盾将更加突出,劳动争议数量仍将持续高速上升,劳动争议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但是,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与不断深化的改革以及市场经济环境中劳动关系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在我国已加入WTO的新形势下,建立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已迫在眉睫。为此,笔者就改革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 粗浅地谈点个人看法。
1. 劳动争议处理的状况分析
1.1 劳动争议的状况分析
1.1.1 劳动争议的概念 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许多国家和地区则称劳资争议或劳资纠纷。其广义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关于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争议;其狭义仅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关于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争议 [1] 。可以说,劳动争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关系不协调的表现。
1.1.2 我国劳动争议的现状[2]分析及特点
1.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大幅度增长
自1987年我国恢复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后,劳动争议的数量逐年递增。近几年,其数量
更是急剧上升,增长的速度非常快,涉及劳动者的人数也越来越多。根据我国劳动部和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字,1995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3030万件,比1994年增长了73%,涉及职工12.2512万人,1998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4万件,涉及劳动者35.9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30.9%和62.1%。1999年,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继续增加。全年全国各级仲裁委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2万件,涉及劳动者47.4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28.3%和32.2 %。2000年,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继续增加。全年全国各级仲裁委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3.5万件,比上年增长12.5%,涉及劳动者42.3万人,比上年减少10.8%。此外,各级仲裁委还以非立案的方式调解处理劳动争议7.2万件。可见,我国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长速度之快确实惊人。劳动争议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联系在一起,不妥善处理这些争议,是势必影响劳动者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进而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目前劳动争议和群众性突发事件急剧增长和以各种形式出现的职工自发性组织,已充分说明了问题的严重性。因此,我国劳动关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大课题,具有重要的现实紧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