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的几个环境法问题
路娜
【全文】
国际贸易中的几个环境法问题
路 娜
一、 引言
贸易与环境,是近十年来国际社会讨论的比较热烈的话题。也是世界贸易组织目前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它成为一个热点问题是由于90年代发生在国际环境和国际贸易领域里的两件大事促成的:1992年在巴西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1993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的完成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两者分别标志着环境保护事业和国际贸易自由化全球化达到了新的高度。[1]1993年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设立了贸易与环境委员会来专门研究贸易与环境保护,将二者关系的讨论推进到新阶段。
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中,虽然没有达成专门的环境保护协议,但在达成的有关贸易协定中有许多涉及环境问题。WTO已将乌拉圭回合后的下一个回合确定为讨论环境与贸易关系的“绿色回合”。因此有必要对国际贸易与环境的关系以及有关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本文从国际贸易与环境的关系,两者共有的价值追求为出发基点,以WTO法律体系为线,初步探讨国际贸易中的环境问题。
二、 国际贸易与环境的关系
首先,应该明确,贸易与环境保护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贸易的目的如《关于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所述,是维护一个公开的、无歧视的和公正的多边贸易体制,但同时要提高人类的生活水平和根据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最佳地利用世界资源。环境保护的目的,如《21世纪议程》的引言部分所述,是改善所有人的生活水平,更好地保护和管理生态系统,争取一个更为安全、更为繁荣的未来。
但是,由于贸易与环境具体目标的不同,造成双方价值取向的对立,体现在:国际贸易政策的目标是消除贸易障碍,实现贸易的自由化和全球化,因此,它要求减少政府的管制和干预,实行权力的下放和分散化。与之相反,环境保护的目标是防止市场的失败,其中包括自由贸易对环境的消极影响,保护和改善环境,因此,它要求一定程度和形式的政府管制和干预,实行一定范围的权力集中。同时,在实践中,由于国家利益的冲突和环境保护自身特点等因素,也造成在贸易与环境之间存在很多不协调,甚至相冲突的地方,更准确地说,是自由贸易为基本原则的多边贸易体制与国际环境条约、国内环境政策的冲突。一般认为,贸易与环境的关系是对立的,只要哪一方面的到了发展,都会对另一方面产生伤害。也即环境控制越严,就越会妨碍自由贸易,或者自由贸易越发达,环境污染和自然破坏就会越严重。[2]两者之间的矛盾由于现存的不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和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在经济、技术、科学等方面的巨大差异而深化和复杂化。如有些贸易强国利用自身优势,已经或正在把保护环境措施作为一种新的贸易保护措施加以利用,形成“绿色贸易壁垒”,限制外国产品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入本国市场,使一些发展中国家蒙受巨大经济损失。不仅脱离了贸易基本原则,包括非歧视原则、公平贸易原则、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透明度原则等,而且与环境保护的宗旨相违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