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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权力部门割据 重建中国法律体系

★打破权力部门割据 重建中国法律体系


鲜江临


【关键词】打破 割据 重建
【全文】
  
  现有中国法律体系,已经极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甚至成为了国家发展的“瓶颈”。
  本人之所以用“瓶颈”,而不是用“障碍”来表述现有法律的状况,是因为不想抹灭现行法制对中国社会发展曾有过的“历史贡献”。作为儿时经历“文革”公民,我的文革记忆告诉我,正是法制建设的启动,终结了中国社会无法无天的局面,使国家从混乱趋于相对稳定,为中国经济奇迹的出现,创造了社会条件。
  但是,当国家需要进一步前进,当经济和社会纳入国际化的环境,我们发现,现行的法律体系正在妨碍我国社会资源的合理整合,构成了市场经济的巨大阻力。为何言此?
  根据实践标准,现行法律体系经过社会检验,正在发生如下社会效应:
  1、 形成部门权力割据
  观察中国社会,我们发现,长期的封建社会结构,具有极强的历史惯性。 封建社会的权力结构,表现为经济、社会权力的内部分封。土地分封为其表现之形式。土地分封,实质是对物化权利、非经社会合意、从上至下的派发;从而形成权力结构内的利益均沾;而社会其他成员,则与权利形成隔离状态。
  “文革”之后,为了应付由乱到治的紧迫社会要求,立法活动以“效率”作为首选,多级立法并行、议、政立法并举,至今已成洋洋之大观,化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成就”,使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几乎“无孔不入”。
  我们逐渐看到,一个个“执法主体”,在社会中粉墨登场。他们“依法行政”、“依法治国”,不断通过法律手段,扩充自身权力,部门利益经常性地成为立法和执法的最大动力。
  我们清晰地看到,“执法主体”们利用法律的授权,不断操作权力的物化进程。它们进行机构和经费的扩充,兴建办公大楼,兴建招待所,兴建培训中心,兴建生活设施,与社会组织合作营利,置办现代办公设施和工具,在城市中建立起了庞大的“城中之城”。这个“城中之城”的规模有多大,任何一个市民思量一下,都可以计算得出来。同时,这些“城民”的每日所需,对公款的耗费,构成惊人的数目。只要到财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去了解相关的公开信息,便可知道这是多么惊人的状况。
  在我们这个劳动密集型经济的社会,不知要有多么“密集”的劳动,才能为此提供支撑。
  因此,二十年的法制,在解决了治乱的同时,管理型法制,客观地完成了对物化权利非经社会合意的从上至下的派发,使分封制获取了商品经济社会新的合法形式;法制的建设,非但未克制以往社会的惯性,而是协助了权力割据的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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