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望天空--自然法发展脉络及影响缕析
秀草
【全文】
仰望天空
――自然法思想发展脉络及影响缕析
如果他们不是同样地属于我和你
它们就毫无意义或近于毫无意义
……
如果它们不是同样地既接近又遥远
它们就毫无意义
——惠特曼·自我之歌
引言
自然法思想一向是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不可回避的重要命题,但是学界的诸多长文短论一般
都集中于诸如自然法思想对西方法律观念发展的影响、自然法思想与实证法思想的论战、比较
等问题上,这些问题的特点就在于将“自然法”思想视为标签化的物件,一个标签掩盖其所涵
盖的思想的差别而为大而化之的比较。即使有对自然法思想的发展做出介述的文章大多也仅仅
是简单地以社会或文化背景为点,分段性地叙述一下自然法的发展阶段历史,很少有论及不同
阶段的自然法思想之间的牵连、变化以及影响的。
本文所试图完成的就是一个揭开标签,让自然法思想发展的牵牵绊绊、纠葛不断的历史脉络
显现出来的过程。限于学识,这里所讨论的自然法思想止于中世纪的St.奥古斯丁,因为在我
看来,至此自然法已经完成了它的形成期,走向成熟,而它这一路走来的历程最能体现它的发
展脉络。在这一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将探讨一下发展中的自然法思想对西方法学中与之双峰并
峙的另一传统——法治思想的影响,并以此为理论依据来试图回答一些思想史上由来以久的问
题:为什么古希腊的思想家如繁星璀璨,其法律思想光耀千古,却始终没有法学产生,也没有
法学家的存在?为什么古罗马法律昌明,法学家辈出,一部罗马法在法律领域征服世界,遗泽
至今,却始终未实现法治?而笔者的现实主义倾向又促使本文在结束以上论述之后,转入对中
国历史与现实的一些反思。这样一种由西及中、由古及今的反思在我看来之所以是可欲,乃是
因为尽管存在着文化、社会上的巨大差异,但是思想家们用哲学的术语提出和讨论基本问题的
方法以及寻求解决这些问题的各种可能进路的方法,却可以说是持之有效的。从这个意义上讲
,弗里德里希·尼采的论断在今天看来仍然是正确的。“当我们言及希腊人时,我们实际上是
在不由自主地谈论现在和过去。”
一、天上人间的融合与分离:
从“理想国”的人间构建到“上帝之城”与“世俗之城”的二元对立
一般论及自然法的专著,都有一个渊源的追寻,而大多数这样的追寻会以“在柏拉图、
亚里士多德的论述中就有自然法思想的体现” 而告终,因此,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便在人们
的学术观念中作为自然法谱系的源头思想家而存在。本文承袭这一追寻,也从这两位先师谈起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接受这一追寻的结果,相反,我希望借以下的分析来质疑这样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