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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邮箱时代的消费者权益

收费邮箱时代的消费者权益


张樊


【全文】
  
  继163宣布对电子邮箱展开全面收费后,收费呼声响彻云霄,电子邮箱大有一付跑步进入收费时代的架势。但是,收费后的责权问题,时时提醒服务商,赚钱没那么容易。
  在263和21cn对邮箱收费小打小闹之后,163.net已经开始了大手术——全面取消免费邮箱,实行收费。而国内其他免费电子邮箱服务商,也摩拳擦掌准备开始对电子邮箱实行收费,电子邮箱大有一付跑步进入收费时代的架势。
  使用免费电子邮箱,用户享有什么样的权利,服务商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一直都没有规定清楚,存在的争议很大。大概是由于免费的缘故,并且网上的这种“便宜”多得很,消费者在利益遭受损害时,大多忍气吞声,并没有把矛盾激化。争论仅仅是争论,没有诉诸法院,也就没有用立法或司法途径把这个责权规定清楚。
  现在,电子邮箱开始收费,使用户和服务商之间的合同关系更加明确,所带来的消费者的权益问题更加突出。不少业内人士也注意到了,如果不处理好这方面的关系,收费邮箱服务商极有可能陷于无休止的诉讼中去,那将是对服务商致命的打击。
  邮箱收费,用户是消费者已经不存争议
  在使用免费邮箱时,用户因为没有花钱,使得用户是不是消费者,还存在有争议。因为有一种观点认为,在获得商品或服务时,花钱才叫消费者,没花钱就不是消费者。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者身份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规定了一个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目的。
  今天,用户使用收费邮箱,其消费者的身份已经很明确。消费者以生活消费为需要,而出价购买接受电子邮件服务商提供的电子邮件服务。用户获得邮箱服务,不再是免费,他也就相应的需要享受作为消费者的一切权利。
  隐私权问题
  在我国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没有规定消费者的隐私权问题。那是因为在传统的消费关系中,商家一般不会询问顾客的姓名、地址和月收入等,所以隐私保护也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容。但是,基于互联网进行的个人电子商务活动则完全不同,网上消费者一般都需要向注册网站提供相关个人信息。然而对于这些个人资料,不少网站并没有像事先承诺的那样采取措施,加以保密,有的甚至还擅自将用户信息出卖给其它网站,牟取暴利,造成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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