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举证责任倒置概念的再界定
canthylin
【全文】
试探举证责任倒置概念的再界定
摘要:举证责任倒置是民事诉讼证据法中的一项重要例外规则,本文从现时对举证责任倒置众说纷纭的观点出发,在评析不同观点的基础上,探讨举证责任倒置概念的合理界定,指出正在讨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证据法》(草案初拟——征求意见稿)的不足,并在此基础上尝试对举证责任倒置作一较合理的界定。
关键词:举证责任 倒置 证据 例外
Abstract:Shifting the burden of proof is an important exception of “Civil evidence code”,this article sets out from the different viewpoints,after commenting those various points,then discussing how to define the conception of shifting the burden of proof,final point out the lack of the draft of Civil evidence code,based all of these,the article try to give “shifting the burden of proof” an reasonable definition.
Keywords:Burden of proof, shift , evidence exception.
一、举证责任倒置的不同界定
举证责任源于古罗马,早在古罗马法就确立了有关举证责任的两条原则:其一,如果原告不能证明,就应解除被告的责任;其二,证明是主张权利之人义不容辞的责任,而不是否定之人的责任 ,对举证责任的内涵基本上学者形成了较为统一的观点,即将举证责任视为具备行为责任与结果责任双重意义,尽管在实践中 “举证责任倒置”一词已为法学界的学者及司法实践者所普遍使用或认同,但对举证责任倒置内涵界定上的仍然存在明显分歧,甚至有学者对这一提法的合理性提出质疑,由此而映射出来的立法上的不同建议也容易理解了。在此大致可以将这些观点罗列如下:
1、 举证责任倒置赞同说:
从现在国内的著书立说中可以看出支持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人居多但他们对举证责任倒置的定义又各不相同,主要有以下几种定义方法:
(1)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的法律要件说来定义,如江伟主编的《证据法学》中对举证责任倒置的定义 :证明责任的倒置又称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的例外,是指在一定的情形下,不应当按照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决定某个案件中的证明责任分配,而应当实行与该原则相反的分配,即,将原来的由原告负担的证明责任予以免除,而就该待证事实的反面事实由被告负证明责任。同时认为“举证责任倒置不是在任何证明责任分配学说下都产生的概念、需要和现象。它的产生有特定的前提,即实行法律要件分类说的证明责任分配原则。在其他的证明责任分配学说下,所谓倒置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