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破解还可能带来其他社会问题,如人类寿命延长导致的人满为患,可任意选择生男生女导致的男女比例失调等等。当人们为基因研究的突破而欣喜之际,也必须正视其可能带来的各种新问题、新挑战。这些问题除了要在伦理、法律以及社会等方面作深入探讨外,更重要的是从国际社会做起,努力营造一个相关的基因研究运用和监督的法律秩序与机制。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基因科技成为人类的共同福祉,而不是成为人类不平等的又一源泉,甚至是灾害的祸端!当然,基因工程对人类潜在影响的未知因素,只是规范学科研究的原因,而不应该成为否定整个科学的理由。科学只是为我们揭示这个世界的真实,科学本身无罪,有罪的是为一己私利践踏科学的贪婪者。基因工程也不会例外,它为我们揭示的真相只能是帮助人类认识自我,是对人类进步的一种贡献,永远不会是一种罪过。人们谴责的应该是那些急于获得巨额利益而利用基因的人,而不是基因科学本身。只要在基因研究的同时,及时用法律去规范,基因研究才会焕发出绚丽的风采。
基因有专利权吗
基因是一种有限的资源,基因技术也是一种高科技的产物,然而在人类尚未广泛地加以运用之前,“基因”是否应享有专利权的问题已引起了人们的争论。
基因专利是对“以基因为基础的相关预防、诊断、治疗药物和仪器(包括生物芯片所涉及的基因专利问题)的一种垄断性保护”,基因专利的权利人不仅可以通过专利合作或转让获得收益,而且还可以从基于该基因专利的基因药物以及其他衍生产品后期销售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成。一个具有重要功能的疾病相关基因的专利,转让价值一般以千万美元计,而以此开发的基因药物年销售额就高达几十亿美元。
在不久的将来,无疑将会形成一种规模巨大、财源滚滚的基因经济。因此,基因专利不仅成为发达国家一些大公司激烈争夺的焦点,也是科学界讨论的热点。人类基因可否授予专利权,如果可以授予应按什么标准进行审查,以及如何确定批准后的保护范围等问题目前都尚在讨论之中。大致形成两种意见,一种认为专利应当保护基因序列本身,另一种认为基因序列本身不应保护,但对基因序列的应用则可以给予保护。一些在基因开发应用方面拥有雄厚技术实力的大公司,由于利益的驱动,极力主张给予基因序列本身专利。而世界基因组织以及全球主流科学家则表示反对,因为基因序列本身属于科学发现的范畴,不是专利意义上的发明创造,不能予以保护。对于基因功能的应用,则可以给予专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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