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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著作权侵权归责原则体系

试论著作权侵权归责原则体系


钭旭杰(北大法学院2001级民商法硕士研究生) 沈照宇


【全文】
  试论著作权侵权归责原则体系
  钭旭杰  沈照宇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民法上的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和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特点及分类的研究,提出著作权侵权归责的总原则是以无过错责任原则为主、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为辅的归责原则体系,而对于一些著作权侵权的特殊情况则应分别具体情况按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或公平责任原则处理。本文还列举了一些各国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实例来印证以上本文的观点,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立法建议。
  关键词:著作权  侵权  归责原则
  一、问题的提出
  得不到保护的权利何以谓之为权利呢?权利只有当它被侵犯时,能得到法律切实的保护、能获得救济,它才真正具有生命力。如果我们称民法是私权的保护神,那么其中的侵权行为法则是那保护神手中高举着的权仗。从它的名称上就能看出它的本质是规制行为、保护权利。它直接针对侵犯权利的行为而设立,它的全部内容都是为权利提供保护和救济。当然,它虽具有一定的事前保护功能(警示作用),但最明显、最突出的表现却是事后归责的救济。这样,自然而然规则原则便成为整个侵权行为法的灵魂。灵魂支配着整个躯体,所以它是最为重要的。因此,它常成为各国学者所热衷讨论的话题。本文的意图也正是想以著作权①侵权为个例来讨论这一问题。
  著作权作为被法律保护的权利的时间并不长,相对于私权中的其他权利来说是一种新兴权利。也正因为它是新兴权利,所以它的发展潜力巨大,它所涵盖的各项具体权利的发展情况也不尽相同,有些已基本发展成熟,有些则正在形成之中还很不稳定,而有些却仍处于萌芽阶段。由于权利本身的不明确,这就给对它的保护带来更多的复杂性,致使对侵权行为的认定困难,不易归责,救济、保护手段也不易把握。但当我们面对关于权利的纠纷时,我们却不能像自然科学研究那样面对难题有说“请等一等,让我们研究准确了再说”的权利。纠纷必须尽快得到解决,真正的权利必须马上得到保护。否则法律的尊严、正义将被抹杀。因此,尽管著作权侵权归责原则体系是块难啃的硬骨头,但我们也要硬着头皮去啃。本文也正是抱着这一理念来讨论这一问题的,并希望能达到抛砖引玉的目的。
  本文的结构大致如下:首先,将简单介绍一下民法中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的一些基本情况,为以下的著作权侵权归责原则研究提供一个理论基础。接下来,以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特点及分类为突破口分别概括出著作权侵权归责的总原则和具体原则。最后,以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的一些实例来印证以上两个部分的理论论述。
  二、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简介
  在法学界对侵权行为的理解存在着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是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而另一种观点则与此截然相反,认为无论行为人是否有过错,只要该行为造成了实际的损害就构成侵权行为。显然对侵权行为的定义的理解成为我们讨论问题的基础,在此我并不打算对侵权行为是否要以过错为要件进行讨论。只是想先简单的界定一下本文的侵权行为采用第二重观点,即认为侵权行为不以过错为构成要件。
  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是指在行为人的行为或物件致他人损害的情况下,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民事责任。②由于整个侵权法基本上是要解决侵权行为的责任问题,因此归责原则在侵权法中处于核心地位。同时,归责原则也是损害赔偿原则的基础。在各国民事立法和理论上主要有: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以下就这几个主要的归责原则作一简单的介绍。
  1、过错责任原则。其也称过失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构成要件和归责最终要件,同时,以过错作为确定行为人责任范围的重要依据。③简单的说,就是有过错就承担责任,无过错就不承担责任。
  2、过错推定原则。其也称过失推定原则,是指如果原告能证明其所受的损害是由被告所致,而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推定被告有过错并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可见过错推定原则仍是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基础的,它从根本上要求找到有过错的一方,并令其承担责任,只是在不能以确切事实确定哪一方有过错时,则根据法律的规定和事实的推定来确定责任的承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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