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内涵诠释
1.国际经济新秩序与公平互利。《经济宪章》在序言和第一章中多次强调平等互利是各国间经济关系和国际合作的基本原则,国际经济新秩序要求各国都能平等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交往,公平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这就要求对传统的平等观进行革新。国际经济新秩序中的平等不仅是各方地位上的平等,而且包括功能上的平等,各国都必须有权充分和有效地参与国际经济决策,摒弃那种不顾发展水平不平衡现状的导致权利义务失衡的形式平等,逐步树立实质的公平观念,使国际经济秩序能增进人类的普遍福利。
2.国际经济新秩序与发展权。众所周知,发展权作为一项人权已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发展权实际上也反映在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概念中。国际经济新秩序要求各国都有均等的发展经济的机会,以重新平衡国际经济关系、国际经济制度,创造更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发展的环境和机制。在当今的国际条件下,由于全球化所带来的“南北差距”的扩大,处理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经济关系,必须适用更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发展的原则和规则,这也可以看作实现基本人权的一部分。
3. 国际经济新秩序与可持续发展。传统的观点一般把可持续发展仅与环境保护联系起来,是作为国际环境法的一项原则提出来的。可持续发展原则应该还可以作某种内涵上的扩充解释。在全球化迅速推进的背景下,世界经济的互赖性依存性与日俱增,发展是一个相互作用的过程,只有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也得到发展,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经济才能有持续发展的后劲,二者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关系。亚洲金融危机波及全球,9.11后全球经济持续走跌即为明证。《经济宪章》序言中指出“在严格尊重每个国家主权平等的前提下,…….促进集体经济安全以谋求发展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各国都必须抛弃狭隘的做法,着眼整个国际社会经济的共同可持续发展,实现真正的“非零和搏弈”。
二. WTO对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回应及其困境
由于广大发展中国家对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迫切需求,而且随着第三次科技革命的发展,经济全球化趋势已不可逆转,世界经济日益成为一个唇齿相依的整体,各国之间经济依存度大大加强,发达国家已很难忽视发展中国家的声音。在发展中国家的不懈努力下,作为国际经济秩序组成部分的多边贸易体制也正视现实采纳了一些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所必须的做法,但由于多边贸易体制由发达国家主导,其对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要求的反映十分有限,离目标还很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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