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旺生教授在法律编纂与法律汇编研讨会上的发言
周旺生教授
【全文】
周旺生教授在法律编纂与法律汇编研讨会上的发言
(根据录音整理)
非常高兴有机会不仅参加今天这样一个在很短时间里能够了解很多信息和实际情况的一个活动,而且还能够对华盛顿大学法学院菲利浦教授、罗伟博士以及社科院法学所莫季宏研究员关于美国和大陆法系国家法律编纂制度的发言作一个评论。听了三位的发言,我至少有以下几个感受:
第一,听了菲利浦教授和罗伟博士的发言,对于我们准确的理解美国今天的法律情况有所帮助。有一段时间里我们中国的学者对于美国的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是非常重视的,是很注意研究的,但是我们的注意力更多的是注重于美国的司法问题,特别是美国的判例法。而对于十九世纪后期以来美国制定法的发展,尤其是对罗斯福新政时期以来美国的制定法的发展,具体而言,对于1875年以来美国法典的编纂及其编纂以来的这些发展情况,中国学术界几乎毫无研究。这就是说,迄今为止,我们对于美国人的法律文化和制度的了解是非常片面的,我们就是以这样一个比较片面甚至很片面的眼光来联系我们的中国和西方的一个强国的法律制度。这显然是遗憾的。但是听到两位先生的发言,这有助于我们改变这种状况。
第二、听到前边几位先生的发言,我觉得这对于我们促成理论研究和法制生活的衔接是很有帮助的。
长时间以来,我们的许多学者的理论研究和我们法制实际生活方面的主流情况的衔接是不紧密的。在许多时候、许多方面,甚至是完全脱节的。这一点和我刚才说的第一点也是有联系的。比如,中国学术界注重同美国的联系,在法律方面主要的注意力在于判例法方面。中国许多学者包括很年轻、很有成就的学者讲到西方、讲到美国的法律制度就是那一个,往往是一个主题,就是要把美国的那个判例制度、司法制度拿到中国来作为一定的移植或者借鉴。但是中国的实际法律生活,二十多年来我们制定的每个重要的法律、行政法规所注重的是看西方国家如美国这样的大国他们的法典里面,他们的成文法里面是怎样规定的。这就是说,我们的理论研究和法律实际生活是严重疏离的。
听了几位先生的发言,给我们一个启示:我们的法学研究要对法律实际生活有所推动,恐怕要了解法律实际生活、参与法律实际生活。菲利浦教授和罗伟博士的发言,给我一个特别深切的感觉,就是他们言之有物。而我们的一些学者研究问题,是把门关上,把窗户关上,有的还把窗帘拉上,然后在家里猛抽烟,想啊、想啊,终于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写文章,振臂一呼,全国跟着起哄。当大家都起哄的时候,他已经在抽第二支烟了,拉上窗帘,开始想第二个主意了。这怎样不疏离呢?我们这二十年就是这样过来的。我特别希望这样的一些活动更多地开展,让这些同法律实际相疏离的学者多参与这样的活动,这对于我们有很大的帮助。